漁電共生案場採收首批文蛤 政策上路5年現況一次看

漁電共生的成功養殖案例
位於台南七股的一處漁電共生案場,昨(10)日宣布迎來文蛤的首次採收,業者表示,與當地養殖戶共同合作文蛤養殖池,自去(2024)年投放文蛤苗,歷經8個月培育終於收成。
吳姓養殖戶則說,自轉型投入養殖以來,每年皆依法辦理養殖登記,呼籲政府推動光電發展時應優先保障真正從事養殖的漁民,建立與實質養殖狀況相符的審查機制。辦理該案場的三地能源指出,目前實際養殖池數超過105池,養殖物種涵蓋文蛤、白蝦、虱目魚等多元種類。
審計部稱「近7成漁電共生未落實養殖」 實際情況如何?
漁電共生在台南繳出成績單,不過這項政策自2020年起推動至今,也曾引發不少爭議。審計部7月發布的「11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即點名漁業署應改善產業、確保養殖漁業永續發展。
審計部在報告中指出,受饋線容量不足、漁民申請及私人土地整合不易等因素影響,在已公告的漁電共生區位,至今僅1成多獲核准設置綠能設施;除此之外,地方政府對漁電共生案場養殖事實查核頻率,以及限期改善規範不完善,地方政府人力不足也導致部分案場未查核,而已查核案場有近7成未落實養殖;近年養殖漁業產值逐年成長,但漁電共生的魚塭數、魚塭面積、養殖戶數及放養量呈下降趨勢。
其中受到關注的「近7成漁電共生未落實養殖」,根據審計部報告,至2025年1月底止,各縣市已完工併網的漁電共生案場有393件,但僅查核122件、占比約31%;查核案件中,通過者37件、待改善及遭廢止案件85件,也就是未落實養殖者占查核件數的69.67%。
農業部漁業署對此則回應,稱審計部與農業部計算方式不同,審計部報告所指的393處案場,是已與台電併聯試運轉,具備實際發電能力試運轉及尚未取得綠能容許、電業執照等,並非地方政府所認定已營運案場。
除此之外,漁業署也指出,審計部數據僅計算至2025年1月底,根據漁業署最新資料,確認已營運有276件、完成查核174件,其中遭廢止農業容許的有35場、僅佔12%,需改善的則有57件。
漁業署指出,被認定為待改善的案場不一定是沒有養殖事實,可能是養殖物種轉換與計劃書不符,或場內設施配置不符等樣態。
全台漁電共生案場查核現況 | |||||
總案數 | 查核數 | 待改善+廢止數 | 不符之比例 | 算法 | |
審計部 | 393 | 122 | 85 | 69.67% | (待改善+廢止)÷已查核 |
漁業署 | 276 | 174 | 57+35 | 12.68% | 廢止÷總案件 |
漁電共生目前可提供多少電量?
根據我國訂定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20%之政策目標,太陽光電累積裝置容量目標為20GW(百萬瓩),其中9GW為農業光電目標容量,漁電共生占4.4GW。
截至2024年底止,農業太陽光電累計裝置容量為3.82GW,其中漁電共生累計裝置容量997.2MW(千瓩),與4.4GW的2025年度目標值仍有相當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