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發現金1萬拍板不排富 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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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關普發現金的《韌性特別條例》,原先規範普發現金原訂10月底發放完畢,行政院提出特別條例修正案,沒有訂定排富條款,但微調發放時程,在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執行發放、7個月內發放完畢。行政院會也通過「追加總預算案」878.4億元,並送請立法院審議,包括地方一般性補助款、國軍加薪、禁伐補償等等全都入列。
行政院會14日通過「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案」並送請立法院審議, 其中追加預算數共計878.4億元,其中主要是地方一般性補助款636億餘元最多,另外含各機關推行施政計畫132.8億、提升國軍待遇59.5億、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23.7億、中選會辦理立委罷免案與公投案15.4億、加強外交量能11億。
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長許永議表示,「追加的總額是878億元,是用原有的收支賸餘來支應,支應完之後還有收支賸餘是105億元,是沒有需要來舉債。」
另外,攸關普發現金的《韌性特別條例》,原先規範普發現金原訂10月底發放完畢,行政院也提出修正案。根據修正案內容,沒有訂定排富條款,但微調發放時程。
經濟部產發署主秘陳國軒說,「參考過去的一個相關經驗,發放現金大概作業、整個作業時間需要6個月,所以這一次在條文,特別加入了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開始執行發放作業、7個月內發放完畢。」
面對台美關稅挑戰,對產業強化支持,以及近來風災後的重建工作,修正案也擴大條例適用範圍,特別新增200億「強化電力系統」,為強化韌性措施項目,確保產業所需穩定的電力系統。
台電總經理王耀庭指出,「針對輸電級的產業園區,因為我們是要強化產業的韌性,全面的這個工業園區的電網的韌性的強化 。」
經濟部次長何晉滄也進一步表示,200億元預算主要用於電網強化、電纜地下化等用途,尤其是近期天災不斷,將針對工業園區的電網韌性加強更新。《韌性特別條例》總計匡列上限調高到5900億元;第一階段先編列5700億元,預留200億元因應國際情勢、加大產業支持。
姜筑/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