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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允企業逐年調降屆齡退休員工薪水 人權團體批懲罰勞工

南韓首爾為高齡族群舉辦就業博覽會,並設置招募公告欄。(圖/人權觀察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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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觀察組織近日發布報告指出,南韓近年為保護高齡勞工免於年齡歧視,而將法定退休年齡延長至60歲,但同時卻又實施「薪資高峰制」,允許雇主在勞工屆退前3至5年逐年調降薪資,有員工甚至60歲時的薪資僅剩55歲的一半左右。人權組織批評該政策適得其反,實際上是迫使高齡勞工從事低薪且高風險的工作,形同懲罰勞工變老。

根據南韓《禁止就業年齡歧視暨老年人就業促進法》規定,自2016年起,企業與公部門須統一將法定退休年齡延長至60歲,同時還實施「薪資高峰制」,允許雇主可在勞工屆滿退休年齡前的3至5年逐年調降其薪資,以降低人事成本、並將騰出的資金用於僱用年輕勞工。

人權觀察組織近日發布報告指出,南韓這項制度不僅歧視高齡勞工,還迫使他們退休轉向從事低薪且高風險的工作。

《衛報》報導,一名南韓保險業員工G Young Soo表示,他23歲開始工作,花了30多年時間不斷晉升後終於成為分公司董事,但公司卻在他56歲時削減其薪水20%,且此後開始每年調降10%,到明(2026)年他年滿60歲須強制退休時,薪資收入將僅剩55歲時的52%,但工作量並未隨著薪水一同減少。

報告指出,雖然南韓法律保障高齡勞工可被再僱用返回原職,但實務上,多數被再僱用的高齡者工作內容集中於警衛、看護等年輕人不喜歡從事的低薪職業;且高齡者若在60歲被強制退休,最多也只能申請270天的失業救濟金,之後須等到年滿65歲才具有請領國民養老金或基本退休金資格,而實際上,2023年時南韓年滿60歲以上者,僅有40%領到國民養老金。

人權觀察組織批評,南韓現行以年齡為基礎的勞動政策,形同懲罰勞工變老,企業也無須考量員工的技能或工作表現,即可強制其退休,不僅影響高齡勞工的心理健康,也可能損及其退休金提繳、遣散費及失業補助等財務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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