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人工生殖法 限治療不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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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今天通過了重要的人工生殖法草案,您可能還記得、這一項法案從十年前吵到現在、爭議最大的就是代理孕母的部分,現在衛生署決定分開處理、今天先通過人工生殖法,草案當中規定、人工生殖的目的是為了治療不孕、而且一定要是無償捐贈、不能有商業行為
從民國84年,人工生殖法開始草擬,到現在,因為代理孕母爭議不斷,遲遲沒辦法立法通過,因此衛生署決定將代理孕母從人工生殖法草案中脫鉤,而今天行政院會終於順利通過人工生殖法草案人工生殖法,以治療不孕為目的,明訂禁止有商業仲介販售行為,也不能近親或是指定特定人來捐贈,草案也規定捐贈者,男性要20歲以上,未滿50歲,女性也是20歲,但未滿40歲,而且要無償捐贈,能接受人工生殖手術,只限於合法夫妻,丈夫要未滿60歲,妻子要未滿50歲衛生署表示,將積極和立院溝通,使人工生殖法未來能順利立法,確保接受人工生殖手術的夫妻和子女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