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生殖限制擬討論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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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名62歲婦女以人工生殖方式懷孕、並產下男嬰,引發外界質疑:停經婦女是否符合現行人工生殖法中的不孕資格?對此衛福部國健署表示,下個月將召開專家會議,討論是否修法放寬相關條件。 一名62歲婦女經由人工生殖懷孕,並在日前順利產下一名男嬰,不過卻引發外界爭議,質疑停經婦女是否符合「人工生殖法」中的「不孕症」,對此衛福部國健署表示,近年來婦女生育年齡提高,確實可思考、現行法律是否符合需求,未來會考慮放寬人工生殖的對象和施行條件。 國健署副署長陳潤秋指出,「世界上很多國家,人工生殖法沒有設年齡上限,大家都是針對不孕的女性。」 國健署表示,根據現行「人工生殖法」規範,接受人工生殖必須是夫妻,其中一方必須診斷為不孕症,或罹患重大遺傳性疾病,而且夫妻至少一方具有健康生殖細胞,才可進行人工生殖。而婦產科醫學會表示,每位女性停經年齡不同,並不會以「年齡」作為不孕症診斷參考,國內外皆如此,但是高齡孕婦有生產風險,也涉及教養與倫理問題,醫界並不鼓勵高齡懷孕。 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說,「可以用比較強的荷爾蒙去調整體質,借了卵以後再著床進去,在照顧上面沒有很大的問題,可是小朋友將來的照養問題,孕婦年紀、還有懷孕的風險,都要一併納入考量。」 針對62歲婦女生子案例,民眾林女士認為,「她60幾歲也可以去領養別人的小孩子啊,不一定說要自己生。」 此外也有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希望開放單身女性合法施行「人工受孕」及「試管嬰兒」,認為每個人應享有平等生育權,國健署回應表示,下個月將舉行專家會議,會一併納入討論、是否進行修法。 賴淑敏 蔣龍祥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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