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公布2.5萬公噸免徵額 環團籲檢討碳費公式優惠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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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2024)年起排碳大戶要開始計算排放量,作為明年繳交碳費的基礎,環境部昨(3)日舉行碳費收費辦法社會溝通會議,公布計算公式,規劃將排放量先減去2.5萬公噸後,再乘以費率。對此環團認為2.5萬噸形同免徵額度,將削弱減碳誘因,也對企業開了規避繳交費用的後門。
排碳有價,環境部今年啟動碳費徵收程序,3日與關心氣候的團體交流意見,首度公布碳費計算公式,不過環團赫然發現公式裡有高達2.5萬公噸的免徵額度,憂心恐削弱減碳誘因。
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鄭泰鈞說:「 開了太多的後門,讓廠商有很多機會可以規避他們應該要負的責任。」
環團指出,若開放免徵額度,對521家廠商將減收近60億元的碳費。
環團也指出碳費還有「優惠費率」,若以現行2030年減24%、偏低的國家目標來計算,企業很可能就算沒有好的減碳成效,依舊適用優惠費率。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總監趙家緯指出,「如果你是用既有的這些減量的規劃,就想去申請所謂的優惠費率的話,我認為這些企業來講其實並不負責任的,這樣的制度的設計來講的話,也沒辦法達到加快企業減碳步伐的功效,」
針對免徵額度,環境部解釋包括空污費、甚至所得稅都有免徵額度,這樣做是為了公平。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解釋,「未達2.5萬噸它可能排2.49萬噸的,它每一噸都不用交錢,那這樣就違法公平的原則,所以我們採用扣除2.5萬噸是基於公平的想法。」
針對優惠費率,趙家緯指出,以中鋼為例,2030年減量目標為25%,但國際上是40%,認為優惠費率的基準要重新檢討,否則就算碳費可順利上路,減碳效果仍令人擔心。
環境部則回應,優惠費率是以促成實質減碳為目標。
洪詩宸/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