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一中音樂課師生爆衝突,老師在教學現場面臨哪些挑戰?【有話好說】

蔡欣佩/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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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台中一中一名學生在音樂課與教師起口角衝突,音樂老師疑因不滿學生報告未依要求而斥責,在場另有學生將過程錄影上傳影音平台引軒然大波。有教師認為,師生關係與過去已有所不同,教育主管機關需適時調整教師手冊,明定師生的權利與義務,面對師生衝突才能細膩處理。

台中一中日前在一堂音樂課中,發生師生口角衝突事件,音樂老師疑不滿學生的報告未依要求而斥責學生。過程被在場學生錄影後,上傳到網路平台,引發外界熱議。歷史教師深根聯盟發言人黃惠貞認為,這起師生衝突事件中,除了師生關係隨時代已有所改變,因此面對衝突更需細膩處理。

她建議,其實一線教師缺的並非教育知識,而是對國家法規的理解,因此教育主管機關也須隨時代需求調整教師手冊,明訂定教師的權利義務。

為何社會需要爆料文化?

黃惠貞指出,這件事的教育意義在於,探討「為何社會會需要爆料文化」,人們遇到問題不會想到正規可以信任的解決機制,而是選擇借助媒體公審,大多數人也都同意這種做法。

黃惠貞表示,當人們權益受損想要投訴,但是對體制沒有信心,就會呼朋引伴,請大眾評理,就像是古時候的「擊鼓申冤」一樣。她指出,大多數人只是在這起事件投射自己的創傷經驗,學生回想當年老師的虧待、老師回憶學生如何頂撞,不愉快的經驗在社會不停發酵,最後沒有人在乎真相,也忘了真正要討論的是什麼。

師生關係隨時代改變,處理衝突需更細緻

有些老師認為,現在的學生權益高漲,很難教、很可怕,黃惠貞有不同的看法。她認為過去大環境有明顯的上下關係 ,不太能違抗,但現代社會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權益,人權和自主意識提高的情況下,學生會了解自己的權益,而老師也是。因此解決問題的方式就會和過去不同,雖然會變得比較複雜,但不代表比較不好。

黃惠貞說明,這次事件大眾可能看到「傳統形象」中,師生的上下關係。但也可以看到女老師對男學生、升學導向的明星學校對與升學無關的音樂課,雙方的上下、權力關係不見得這麼清楚。甚至如果事情發生在偏鄉學校而非明星高中,可能不會有那麼多報導。

黃惠貞強調應該回到教育的核心,在有上下關係的情況下,如何保障師生雙方的權益,讓每個人都不受委屈,需要讓學校的主事者在安全受信任的環境下,細緻的釐清真相、處理問題。

教師缺乏社會經驗,應明訂權利義務

黃惠貞說明,大部分與她年紀相仿的老師,求學經歷順遂,但是社會經驗相對短淺,甚至沒有寫過履歷表,也從未與上司應對。在教室裡面,老師就是唯一的知識權威 ,以致於老師做錯事,通常事後才會被發現。這樣的教學環境,對於某些老師來說很安全,但是對於某些學生來說就是受了委屈卻哭訴無門。

黃惠貞表示,因為科技和社會思想的轉變,教學現場已經不一樣了,不只老師需要去適應,主管機關也要做好準備。老師並不缺乏教育知識,而是需要理解國家法規、了解教師的職責與義務,但是這些老師們其實並不清楚。

黃惠貞舉例,包括《教師法》、《教育基本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等重要法規,都是她當老師之後才訂定的,很多老師對於教育法規的了解,甚至比學生還虛弱。她更指出和她相同年齡的老師,讀的是三民主義,沒讀過公民與現代社會 ,因此有關的知識相對薄弱。

黃惠貞認為,雖然教育部辦了很多人權及教育法規的相關研習,但當校園發生突發狀況,就知道效果如何。一旦沒有準備好,某一方為了息事寧人而道歉,就會從此心涼 。因此她呼籲,教育部可以藉這次事件盤整教師手冊,明確訂定教師的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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