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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以專法處理同婚議題,引發同志運動先鋒祁家威不滿,認為設專法等同保護弱勢,應享有減稅等特權,反同團體能容許嗎?由於大法官釋字748號,讓同志享有婚姻平等保障,不會因為公投結果,受到影響,目前就看專法如何保障同婚權益、以及挺同團體能否接受。

反同婚公投結果出爐,民進黨政府在尊重公投結果的共識下,將立專法處理同婚議題。由於去年5月,大法官釋字748號,做出保護同志享有婚姻自由平等保障的解釋,卻對以修民法,或立專法來落實,沒有規範。聲請同婚釋憲的祁家威認為,如果政府和反同團體,能容許同婚者,擁有減稅等特權,他可以支持同婚專法,如果不行,仍舊應該回歸民法才對。

祁家威說:「你看原住民管理條例很多條例呀,就是所謂專法,就是容許很多特權的,那有特權的安排,那當然我會願意支持啦。」

事實上,修民法可同步保障同性婚者,享有與異性婚者,相同權益,可是專法目前沒有形成草案,無法確知保障範圍;立專法,如果從特別保護觀點來看,同性婚應該要獲得比異性婚,更多的權益;目前,全球承認同性伴侶的國家,有德國等15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則有荷蘭、英國等23國。

律師 高宏銘解釋,「大法官釋憲他等於是解釋的是憲法層次的問題,有關於婚姻,憲法婚姻權,婚姻他是如何去解釋?所以將來國會要立法的時候不能只看公民投票表達出來的意見,他還是要去符合大法官748解釋的目的跟意旨,這樣才是一個正確的立法。」

雖然公投結果會拘束行政與立法,不過審議完成的「法律」,不能夠牴觸「憲法」位階的大法官解釋,目前就看專法如何訂定、如何保障同婚權益,以及挺同團體是否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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