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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勞工曾被要求加班 月平均加班18.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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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時間認真工作,下班後,有些人可能還得加班。台灣勞工平均工時長,根據勞動部最新調查顯示,有4成以上勞工,在最近一年有加班狀況,平均每個月18.8小時,主要是以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電力及燃氣供應業和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占前三名。 ==勞動部統計處長 羅怡玲== 服務的工作時間比較長 或是有一些時間的壓力 再來就是公共服務業的 電力及燃氣供應業 為了24小時提供服務 可能在這個加班的時間 他們就有一定的人 要去執行工作 調查中也顯示,有13%以上勞工,曾在下班後,被公司以電話、通訊軟體等方式,來交辦、執行工作,平均一個月超過5小時。但勞工對於整體工作的滿意程度,有將近70%是滿意的,不滿的只有4.4%。 ==勞動部統計處長 羅怡玲== (不滿)人事考核升遷的制度 還有工作負荷量 以及員工申訴管道不暢通 這三項事情感到不滿意 == 高教工會秘書長 陳政亮== 一例一休的這個休息日 它的加班費 會不會比 原來平常日晚上加班 對勞工來得有利嗎 因為如果你平均是 (每週加班)4點多個小時的話 其實看不出太多的好處 如果它的薪資底薪相對的低 而是靠加班費來衝他的 這個整個月 整體待遇的話 那麼他傾向於(認同)加班 這是可以理解的 另外,總統府也在今天正式公告「勞基法」修正條文,國定七天假和特休假加碼,將從明年元旦開始實施。而一例一休、休息日的加班費加碼、以及七休一等條文,會在法令公布後第3天,也就是12月23日起,正式上路。 記者 曹晏郡 沈志明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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