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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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修法同婚收養比照異性 子女身分證免加註「養」父母
|社福人權2019年我國通過同婚專法後,民團與政府不斷推進婚姻平權,包括開放跨國同婚,以及讓同性配偶可以收養子女。而內政部昨(31)日再宣布,未來同婚家庭將比照異性配偶做法,收養子女的身分證父母欄,不會再加註「養」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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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專法修法案三讀通過 開放同志家庭收養子女
|社福人權同婚專法4週年前夕,立法院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修正案,同性伴侶能無血緣收養,讓台灣的婚姻平權又邁出一大步。同志伴侶直呼感動,孩子終於不用在法律上被迫單親,而且同志收養家庭也不用再面對小孩、配偶二選一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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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通過同婚專法修正 開放同性配偶共同收養子女
|社福人權5月17日同婚專法通過4週年前夕,立法院今(16)日三讀修正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第20條條文,規範同性伴侶婚後可一方收養或共同收養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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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缺的彩虹 台灣婚姻平權未竟之路
|社福人權春節前,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拍板定案跨國同婚過關,除了台陸同性伴侶外,其他國籍的跨國伴侶均適用《涉民法》第8條規定,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相戀9年台馬伴侶小昕和張斯翔終於如願成婚,但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簡至潔認為,跨國同婚仍有未竟之路,政府不能因兩岸關係緊張,就直接封鎖台陸伴侶結婚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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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無法同婚,是對方國家問題?「亞洲第一」光環下的缺憾【觀點】
|社福人權台灣同婚法制化迄今將屆滿3年,然而跨國同婚仍欠缺完整配套,台灣公民若想跟來自同婚尚未合法國家的同性伴侶結婚,在實務上將會被戶政事務所拒絕。進到法院審理的跨國同婚案,目前可說是每戰皆捷、全面勝訴。遺憾的是,內政部至今仍堅稱判決都屬個案,不願意更改違法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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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首例!「同志雙親共同收養無血緣子女」獲法院裁定許可
|社福人權同婚專法通過逾2年,雖然同志伴侶可以合法登記結婚,卻始終無法享有完整親權。4日晚間,「彩虹平權大平台」宣布,同志伴侶「圍爸喵爸」向法院聲請收養無血緣子女,獲得法院裁定許可,全台第一個同志雙親無血緣收養家庭終於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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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件跨國同婚勝訴 戶政機關著受理結婚登記
|有一个是新加坡人、一个是臺灣人的同性情伴,已經交往幾若年,本底欲去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煞予人拒絕;提起訴願也是去予人駁回。落尾改拍行政訟訴,今仔日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原處份,戶政事務所愛共 in 辦理結婚。這對情伴表示,紲落來會爭取囡仔的收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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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歷經兩年案件審理 我國第3起跨國同婚勝訴
|社福人權來自新加坡的美蘋和台灣的小C,是一對跨國同性伴侶,兩人交往多年,在《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通過後,向台北市松山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遭到拒絕,提起訴願後被駁回,因此打行政訟訴。今(25)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則判決,撤銷原處分,戶政事務所應准許兩人結婚,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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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歷經兩年案件審理 我國第3起跨國同婚勝訴
|社福人權來自新加坡的美蘋和台灣的小C,是一對跨國同性伴侶,兩人交往多年,在《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通過後,向台北市松山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遭到拒絕,提起訴願後被駁回,因此打行政訟訴。今(25)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則判決,撤銷原處分,戶政事務所應准許兩人結婚,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