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缺的彩虹 台灣婚姻平權未竟之路

台馬同性伴侶小昕(左)和張斯翔(右)(攝影/陳祖傑)
春節前,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拍板定案跨國同婚過關,除了台陸同性伴侶外,其他國籍的跨國伴侶均適用《涉民法》第8條規定,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相戀9年台馬伴侶小昕和張斯翔終於如願成婚,但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簡至潔認為,跨國同婚仍有未竟之路,政府不能因兩岸關係緊張,就直接封鎖台陸伴侶結婚之路。

2023年1月19日,可能是張斯翔人生中最忐忑不安的一天。

當天下午,斯翔收到來自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簡稱伴侶盟)的訊息:「行政院將函釋解套跨國同婚」。也就是說,等了6年,他終於可以跟伴侶小昕辦理結婚登記。這個消息令他既振奮又焦慮。

「整個下午我都在滑手機,卻看不到任何新聞報導,我很害怕希望再次落空。」

2017年5月24日,大法官以釋字第748號解釋,宣告《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違反《憲法》保障的婚姻自由及性別平等權,當時,斯翔和小昕一度以為同志婚姻有望。

不過,2018年民意反撲,同婚公投未過,加上2019年立法院在審議《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時,否決了有關跨國同婚的條文,限制伴侶雙方需來自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才能在台灣辦理結婚登記,讓2人心情再度跌至谷底。

19日晚上8時,各大媒體相繼報導行政院長蘇貞昌拍板跨國同婚年後上路,斯翔總算放下心頭大石。1月31日,2人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近9年的愛情長跑終於邁向下一個階段。

麵包店遇上愛 跨國姻緣的起點

2013年底,斯翔是一名來台攻讀博士班的馬來西亞籍學生,為了籌措生活費到後山埤捷運站附近一家麵包店打工,從此與來自宜蘭的小昕,展開一段店員與客人的緣份。

「他就是一位帥哥,招待我的時候很親切。」回憶起2人相遇,小昕臉上總是掛著甜蜜的笑容。同志交友不易,當時小昕不斷追求暗示,年長7歲的斯翔卻未積極回應。

「這個圈子裡,三十已經是很老,很老了。」斯翔引用作家朱天文在〈肉身菩薩〉的這句話說明自己心境。他說,當時已經29歲,不想輕易決定交往對象,且外籍人士留台不易,同婚也未看到曙光,都讓斯翔不敢輕易回答小昕「我可以」。

幾經考慮,斯翔終於答應小昕的追求,並且在2016年10月首次結伴參加台北同志大遊行。當時,同志婚姻平權釋憲案正在進行,在充滿期盼的氛圍下,2人也不知不覺有了結婚的念頭。

「我突然間有一個衝動,有個念頭出來。」當天晚上,斯翔和小昕從喧鬧的街道回到住處,斯翔突然單膝跪地,扶住小昕的手說:「如果明年釋憲真的成功,同志可以結婚,你願不願意跟我結婚?」

「好。」小昕毫不猶豫答應。

2015年,斯翔帶小昕回馬來西亞,2人交往短短2年多,就決定視對方為終生伴侶。(圖/張斯翔提供)

不被祝福的婚姻

求婚成功後,擋在2人幸福路上的還有兩個難題:法律和家人。

「您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章保障同性別兩人建立婚姻關係?」——2018年公投第14案

2018年公投,有694萬人投下不同意票,表態反對立法機關以「修正民法」的方式來實現同性婚姻,顯示主流民意未能接受同婚,其中包括小昕的父母。

開始交往後,小昕每逢連續假期都會帶斯翔回宜蘭老家,但對於要不要向父母出櫃,2人有很長一段時間意見相左。小昕按捺不住,「當時年輕氣盛,覺得父母親接受就接受,不行就算了。」但重視家庭的斯翔卻認為,「讓他們多快樂幾年,等你到了我的年紀,你就知道我為什麼這樣做。」

雖然2人互動與情侶無異,但小昕父母卻始終沒有察覺。直至去(2022)年底,連4件跨國同婚訴訟勝訴,小昕決定傳訊向雙親出櫃;但一如所料,引來強烈反彈,小昕父子倆在後來的4個多月未說過一句話,媽媽則對小昕與斯翔隱瞞戀情多年的作為,無法原諒。

「傅伯,我在美國埋名隱姓,流浪十年,也就是為了爹爹的一句話啊,」王夔龍的聲音充滿了憤懣,「我臨走的時候,爹爹對我說:『你這一去,我在世一天,你不許回來。』他那句話,說得很決絕。

可能話說得太重,2人並沒有透露小昕父母的真實反應。斯翔說,在小說《孽子》𥚃的其中一幕,就是他們所遭遇的情境。不過,斯翔的媽媽則大方接受兒子的性取向,「她甚至會問我有關房事的問題」對於斯翔要結婚,媽媽只講了一句:「如果接受我就有2個兒子;不接受我連一個都沒有。」

斯翔與媽媽關係猶如密友,媽媽甚至在斯翔出櫃前,就猜測到兒子的性取向;並大方接受兒子婚事。(圖/張斯翔提供)

被法律拆散的同志情侶們

2019年5月17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允許同性進行結婚登記的國家。當許多同志伴侶熱烈慶祝時,小昕與斯翔卻是失落的一對。

「我們坐在電腦前看直播,一條一條整片都綠燈(同意),到跨國同婚的那一條的時候,只有6個綠燈。」一瞬間從希望到失望,斯翔至今歷歷在目,也記得當時一度說出的氣話——他們向同志朋友宣吿,「除非我們兩人可以結婚,否則任何喜宴不要邀請我們!」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是長期推動多元成家法案的NGO民間組織,當時跨國同婚遭排除在外,秘書長簡至潔也不禁感嘆,「這就是政治妥協的結果。」她表示,雖然大法官宣告《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違反《憲法》,但公投的民意反撲,讓執政者承受極大壓力,只好用最保守的方式通過同婚,盡量降低反同團體的抗議聲量。

簡至潔表示,2018年同婚公投引起許多反同團體抗議,讓執政黨承受極大壓力,被逼作出妥協(攝影/陳祖傑)

跨國伴侶未能成婚,又遇上新冠肺炎百年大疫,簡至潔坦言,的確有許多情侶就此分手。她指出,大多數外國籍情侶都是持觀光簽證入境,但台灣從2020年起實施邊境封鎖,讓許多人「一出境就沒辦法進來」。

伴侶盟因此積極協助個案,以不同理由申請展延,但憑觀光簽證無法應聘工作,也不能享有健保,在台生活相對艱辛。

「類似的故事實在太多。」簡至潔說,有一對台港情人,香港籍伴侶交往20多年來,都是以觀光簽證入境,但疫情期間,伴侶盟疲於奔命向行政單位爭取展延簽證,仍趕不上到期日,這對情侶只能分隔兩地,「最後一次接觸他們時,他們好像打算移民去國外了。」

行政訴訟5連勝 行政院終函釋解套

「婚姻之成立,依各該當事人之本國法。但結婚之方式依當事人一方之本國法或依舉行地法者,亦為有效。」——《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

這些年來,跨國伴侶沒能成婚,原因在於被認定須符合涉民法第46條規定婚姻成立的實質要件,也就是同性伴侶其中一方是外國人,若該外國人的本國法未承認同性婚姻,就不可以在台灣辦理同性結婚登記。

為了成家,跨國伴侶只能在律師的協助下提起訴願,截至去年底,已獲得5連勝。簡至潔解釋,其中3件個案,法院都是採用涉民法第8條「依本法適用外國法時,如其適用之結果有背於中華民國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不適用之」,認為跨國伴侶若因適用本國法而不准婚姻登記,將違反我國憲法基本權、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因此判准登記。

雖然如願獲判允許登記,但監察委員紀惠容、葉大華、王幼玲在跨國同婚調查案報告中直言,「惟當事人歷經數年訴訟程序,均已身心俱疲,各項金錢負擔沉重。」簡至潔表示,5連勝對行政部門已構成龐大壓力,成為年前行政院函釋解套的契機。

充滿歧視的境外面談制度

即便行政院函釋解套,除了台陸同性伴侶,其他跨國伴侶均適用涉民法第8條規定,准予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但簡至潔指出,還有18個國家的同性伴侶,需要先境外面談才能結婚。

「我覺得境外面談是一個滿歧視性的制度,過去新移民組織也不斷想辦法改變。」簡至潔說明,為了預防假結婚和人口販運,外交部針對包括印尼、菲律賓、越南等18國,要求婚姻移民在來台前需先在各國的境外外交單位進行面談,而且不論異性、同性婚姻皆需執行。

簡至潔表示,台灣人要和這18國家的伴侶結婚,必須先前往該國家辦理結婚登記,接著在駐外館處做面談,確定婚姻真實無虞,才允許外國伴侶依親入境。「不過問題是,這18國都沒有通過同婚。」換言之,來自18國的同性伴侶仍無法結婚。

中央配套尚未出爐,簡至潔建議,可採用外國伴侶先申請單身證明,接著在駐外館處面談,確認伴侶關係後,再核發入台簽證的做法,有望解決困境。

台陸伴侶難團圓

協助跨國伴侶多年,簡至潔談及不同個案時,總是難掩難過。

「最痛苦的一件事情,就是我不知道他們要怎麼規劃未來。有些人已經40歲,應該要穩定下來、甚至思考老掉的時候,卻因為行政配套不完整,讓他們處於迷茫的狀態。」

簡至潔指出,跨國伴侶以台陸為最大宗,光是伴侶盟協助的個案就已經將近100對。然而兩岸關係緊張,在諸多因素考量下,陸委會至今尚未提出台陸同性婚姻的配套措施,一對對情人只能無止境地等待。

可是,歲月不等人,留給他們又有多少時間呢?

「羅密歐與茱麗葉還是會相愛的,總是有人會愛上敵國人,他們不是壞人,也不一定是間諜。」簡至潔無奈地說。

台陸同婚進度停滯不前,簡至潔認為,若有國安疑慮,陸委會可以針對台陸伴侶進行面談審查,「不要因為兩岸關係,就直接封鎖大家結婚的路。」她強調,台陸伴侶都願意用嚴格的標準來審查他們的關係,也絕對經得起國安審查的考驗。

在簡至潔的辦公室裡,放著許多求助個案的資料夾。她指出,目前有將近百對台陸同性伴侶無法結婚。(攝影/陳祖傑)

殘缺的彩虹有待填補

斯翔和小昕,到現在還是一直進行著一個小型的同志運動——只要出門兩人一定會牽手,斯翔說,這是為了彰顯同性伴侶的存在。

允許跨國同婚,象徵台灣性別平權再向前邁進。不過談到同志運動的未來,斯翔卻認為,距離真正的平權,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我們生活裡面有7成跟一般夫妻是一樣的,另外3成就是關起房門來,做的事情可能跟你不一樣。可是很多人把3成的東西,放大成百分之三百的時候,就很麻煩。」

斯翔回憶起在馬來西亞參加同學會時,被問到有關同性戀的事,「他們問的就是現在教科書上面的知識,但是他們在馬來西亞沒有辦法接觸到。」他強調,同志運動是為了創造一個對同性戀者友善的社會氛圍,「當同志不再需要是同志的時候,也許同志運動才會結束。」

「這一次 我不想要 一個人走

回去的路 總是背對彩虹

沒有你 我是殘缺的彩虹

失去一個最重要的顏色」——陳綺貞《殘缺的彩虹》

當許多同性伴侶許下終身承諾時,卻仍然有部分跨國戀人無法成婚。簡至潔慨歎,「有多少人一輩子都等不到自己的Mr.Right,好不容易他遇到了,卻因為行政配套沒有跟上,而影響這段戀情。」

簡至潔指出,雖然行政院函釋解套跨國同婚,但其法律穩定性不足,「會有人擔心,會不會2024政黨輪替後就撤銷。」因此,伴侶盟將持續推動《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修法,納入跨國同婚,同時也盼望陸委會、外交部盡快訂定配套措施,保障國人婚姻權利。

斯翔和小昕常常到住處附近的菜市場買菜,2人堅持出門必須手牽手,宣示同性伴侶的存在。(攝影/陳祖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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