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修法同婚收養比照異性 子女身分證免加註「養」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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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國通過同婚專法後,民團與政府不斷推進婚姻平權,包括開放跨國同婚,以及讓同性配偶可以收養子女。而內政部昨(31)日再宣布,未來同婚家庭將比照異性配偶做法,收養子女的身分證父母欄,不會再加註「養」字。
同志收養家庭家長圍爸指著女兒身分證上,同性伴侶喵爸被標註為「養父」的字樣,透露出女兒是兩人收養的小孩,但這樣的狀況在異性配偶收養時並不會發生。在民間團體努力推動下,內政部8月31日通過相關修法。
內政部戶政司戶籍行政科科長張嘉玲說明,「配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今年修法後父跟母的欄位將把『養』字拿掉,兩個欄位會是『父父』或『母母』,與異性婚姻一致。」
聽到修法通過,圍爸開心地說,他們會盡快帶女兒去換發身分證。
圍爸說:「這很重要,因為身分證上有『養』字,會讓小朋友被收養的事實對任何陌生人公開,這對孩子其實是很奇怪也很疑惑的。尤其當異性戀家庭被收養的小孩,不用面對這樣的事情。我們終於可以平等成家,我覺得很開心。」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秘書長黎璿萍也表示,「期待後續的戶籍系統修正,希望無論是身分證、戶籍謄本還是其他文件,同志家庭都能夠獲得一樣平等的權利。」
我國於2019年通過《同婚專法》,今年5月再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修正案,讓同性伴侶可以無血緣收養。
同家會統計,目前全台同志家庭收養孩子約有近120組。這次拿掉收養子女身分證上的「養」字,形同讓台灣的婚姻平權再往前邁進。
洪詩宸/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