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直播

公投是大型民調?2018公投7案通過,後來怎麼了?

(設計/曾芯敏)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回顧歷史,2018年為首度有公投案通過,且總計7案,分屬同婚/同志教育、能源與食安議題,在公投通過迄今,政府是否遵照結果執行?

四大公投將於12月18日登場, 2021年公投合計4案,分別是重啟核四、反萊豬、公投綁大選,以及三接遷離,議題涉及能源、食安、選務等領域,本次公投也是台灣史上第4次舉辦公民投票。

回顧台灣公投歷史,過去台灣曾舉辦3次公投,前2次分別是2004年與2008年與總統大選合併舉行,最近一次公投為2018年九合一選舉合併10項公投,因前一年(2017)下修《公民投票法》成案門檻與通過門檻,也使得2018年10公投為目前台灣公投史上案數最高一案,並為我國舉辦公民投票以來,首次有公投提案通過。

立法不能違背公投結果設定

《公投法》後於2017年修法,下修提案人數、連署人數、通過票數等門檻,間接使隔年2018公投提案數大爆發,最終計有10項提案併入九合一選舉合併舉辦,最終有7案高票通過。

值得留意的是,在2018公投前,因《公投法》條文中並未規定,若政府不遵守公投結果有何罰則,因此引來公投不具法律效力、僅為「大型民調」之非議。

事實上,依《公投法》第30條規定,公投結果出爐後,相關部門需於3個月內研擬相關法律送立法院,若相關部門未如期送進立法院,立法院除於院會期間得質詢相關部門主管外,監察院亦得依照《監察法》第24條提出糾正案,若仍未於2個月內將改善與處置之事實答復監察院,監察院得質問之。

以2018年10項公投來看,該年第16案「以核養綠」屬法律之複決,依《公投法》第30條第1項,該案所主張需於公告後第3日即生效,即提案主張之《電業法》第95條之1將失效。

此外,屬「立法原則之創制」公投案一旦通過,依據《公投法》第30條第2項規定,行政院、或縣市政府需於3個月內提案,並送立法院、議會於下一會期休會前完成審議程序。然查《公投法》規定,並未對「未如期完成」定有罰則,因此行政部門若以「技術性」問題擱置,實際上也難以落實公投結果。

儘管如此,《公投法》第30條第4項規定,立法機關不得變更經創制之立法原則,亦即若2018年同婚公投結果是「修民法」保障同性婚姻,立法院便不得以「立專法」之形式保障,反之亦然。

簡言之,結果出爐後,行政機關僅能依照公投結果執行,但因《公投法》規定通過的公投內容,2年內不得變更原則、制定相同法律,或是在新法實施後於2年內廢止,使外界形容此為公投的2年保鮮期,只要2年一過,原效力也將自動失效。

同婚公投立專法 同志教育「解壓縮」

回顧2018年,當年10件公投有7件提案通過,此7案分別有同性婚姻(第10、11、12案)、能源各3項(第7、8、16案),與食安議題(第9案)1項。而2018年公投通過的內容,2021年的今日實施狀況為何?

首先,檢視同婚與同志教育議題公投結果,通過的3案分別是:

  • 第10案:「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 第11案:「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
  • 第12案:「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公投日過後3個月,在2019年2月底,行政院依據2017年5月的《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內容,並依照前年公投結果設定,以另立「專法」的路徑,提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並於同年5月17日立院三讀通過,5月24日正式生效。

而第11案所謂的「同志教育」公投,2019年4月2日教育部刪除《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3條中有關「同志教育」的內容,但也同步新增「認識及尊重不同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性傾向教育,及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教育」等課程,性平團體讚許為「解壓縮」、讓內容更細更廣,但該案領銜人曾獻瑩則批評,教育部作法是玩文字遊戲。

(設計/曾芯敏)

火力發電2年減逾46億度電 「以核養綠」廢除《電業法》

其次,與能源議題有關的公投提案,獲通過之3案為:

  • 第7案:「你是否同意以『平均每年至少降低 1%』之方式逐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發電量?」
  • 第8案:「您是否同意確立『停止新建、擴建任何燃煤發電廠或發電機組(包括深澳電廠擴建)』之能源政策?」
  • 第16案:「您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 95 條第 1 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 114 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

依據經濟部能源局的統計資料顯示,2018年火力發電量為2318.4億度,2019年為2234.1億度,2020年則為2302.3億度。依照公投主文「平均每年至少降低 1%」訴求,2019相較2018減少3.6%的84.3億度電,但2020年又回升成長3%、來到68億度電。至於火力發電降低1%的基期為何,以及「每年平均」的計算方式,則未於公投主文明載。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2019年1月31日表示,經濟部將以2018年的2318.4億度為基期,目標為年減1%火力發電量約為23億度電,2年內共減46億度電,曾文生並坦言,火力發電年減1%「只能做2年」,因為2021年開始台灣有不少重大投資案將啟動;比對經濟部能源局數據,2019年火力發電已較前年減去84.3億度電,與曾文生所言「2年減去46億度電」契合。同時,曾文生此「2年」之說,也落在《公投法》規範效力年限期間。

針對第8案經濟部表示,會依照公投結果,未來2年內將不會有新增、或是擴建燃煤機組的規劃,至於深澳發電廠,時任行政院長賴清德於2018年10月12日宣布停建。

至於黃士修領銜的第16案「以核養綠」公投結果通過,經濟部據此公告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所謂的「2025非核家園」條款。然而,即便該條款廢除,但因核一廠運轉執照屆期、2019年7月正式宣告除役,且核二1、2號機執照分別將於2021年12月及2023年3月到期,核三機組則分別將於2024 年7月及2025年5月屆期,均已超過延役申請的法定期限,形成廢除法律、但並未影響「非核家園」政策的實質內容。

(設計/曾芯敏)

叩關CPTPP 是否開放核災區食品受關注

2018年唯一與食安相關的提案為第9案「反核食」公投,公投主文為:

  • 第9案:「你是否同意政府維持禁止開放日本福島 311 核災相關地區,包括福島與周遭 4 縣市(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地區農產品及食品進口?」

台灣政府於2011年3月25日起禁止福島、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5縣食品進口,2018年「反核食」公投結果出爐,在參與投票的1078萬人中,得到逾779萬人支持,支持率達77.74%,由此窺見台灣民眾對於福島等5縣產製食品進口仍有極高隱憂,執政黨後續並依照公投結果繼續維持禁令。

然而,現(2021年)已逾公投2年法律效力,且近2年由於全球新冠肺炎肆虐,我國政府亟欲加入CPTPP(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加上今年CPTPP主席國為日本,經濟部日前更表示,目前正為加入CPTPP「最好時機」。

在公投的2年效力過後,面對加入國際經貿組織的需求,以及日本自今年6月起,前後捐贈6次總計 420萬劑疫苗給台灣的「人情」,民進黨政府是否會重新考慮開放核災地區產品進口,以爭取加入CPTPP門票,再次受到關注。

(設計/曾芯敏)
現在加入公視會員,除了有專屬推薦新聞,還有機會免費喝咖啡!
本網站使用 Cookie 技術提升體驗,詳見服務條款。繼續瀏覽即代表同意上述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