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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電機組延役重啟免環評 彭啓明:下半年啟動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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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13)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核管法》修正案,執照到期的核電機組可申請重啟。對此,環境部長彭啓明表示,根據目前的《環評法》,核電機組延役或重啟不需要環評,卻遭到立委質疑這是錯誤說法,不過他也表示目前正在進行環評總體檢,下半年可啟動修法。而總統賴清德今(14)日也強調,修法後核三廠2號機不可能在未經實質審查下,直接延役甚至立刻重啟。

《核管法》修正案放寬申請限制,即使核三廠2號機在5月17日運轉執照到期,未來還是可以隨時提出再運轉申請,不過環境部長彭啓明表示,依目前《環評法》,運轉40年的核電廠當年沒有進行環評,但要重啟或延役仍不需要環評。

環境部長彭啓明回應,「當然啦,如果要整個要有一些改變 ,那真的要去修改現在的《環評法》,的確我來擔任環境部長 ,我聽到這樣一個邏輯也覺得很奇怪,為什麼重啟或是延役不用環評 ,然後除役反而要環評。」

只是這樣的說法卻遭到立委批評有誤。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表示,「這個不是舊權利的延伸 ,這一張執照就是40年,40年以後你還要繼續給它運轉,這個叫新權利的賦予,當然要重啟環評。」

14日上午在立院經濟委員會,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問台電重啟一部機組的費用,台電回覆至少台幣3000億元起跳,面對在野黨希望讓即將除役的核三2號機直接繼續運轉、無縫接軌,台電強調,在時間上根本行不通,因為核安會尚未訂出子法,台電評估也要時間。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質詢,「卓揆訂2點(冒號)5月17日核三如期除役,這是沒在甩修法。」

台電董事長曾文生回應,「今天是5月14日,5月17日要重新換照、又要有審查的期間,這怎麼可能(無縫接軌)?」

老舊機組換照需檢附老化評估及管理報告、安全分析報告等等,未來是否增加更多評估項目,核安會表示需盤點後才知道。近期備受關注的核三2號機上午出現設備故障,降載至90%熱功率,檢修後才能恢復滿載,核安會強調此次事件屬發電穩定性問題,不涉及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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