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提國會職權法案覆議 稱非升高朝野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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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今(6)日由院長卓榮泰舉行每週例行院會,但新增議程討論立法院職權修法的覆議,會中也通過針對已經三讀的國會職權法案提出覆議。
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表示,「行政院做為國家最高的行政機關必須依法行政,有責任捍衛憲政秩序、守護人民的基本權利,民主政治應由討論與溝通的過程來建立共識,本次提出覆議的目的絕不是要升高朝野對立與衝突,而是希望透過憲政運作的過程,請立法院藉由再次審議法案的內容,找出符合《憲法》以及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
行政院表示,本案經研議後有違反《憲法》民主程序、法律正常程序侵害人權之疑慮,包括:
1.審議程序違反民主原則。
2.要求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以及備詢,違反《憲法》規定。
3.立法院質詢權調查權以及聽證權的行使,違反權力分立原則。
4.人事同意權的行使也可能影響《憲法》與法定機關職權行使。
5.藐視國會罪的規定違反法律明確性、比例原則以及正當法律程序,有窒礙難行之處。
行政院今日通過移請立法院覆議,立院對行政院覆議案,應於送達15日內做成決議。
洪詩宸/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