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漁船查獲上百隻抱卵母蟹 涉違禁捕令最高恐罰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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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維護海洋生態,政府針對蟳蟹類漁獲制定相關管制措施,8月1日到年底,全面禁止漁船抓捕抱卵母蟹以及腹甲離身的蟳蟹。今(5)日卻有漁船進港時,被海巡發現船上有上百隻抱卵母蟹,後續將移送給漁業署裁罰,業者最高恐遭罰15萬元。
現場有人說,「這裡有抱卵魚蟹。」
5日上午8時許,這艘剛進港的漁船上,工作人員處理漁獲,海巡卻發現其中有抱卵母蟹,初估船上抱卵母蟹數量超過百隻,恐已違反漁業署公告的蟳蟹類漁獲管制措施規定。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主秘薛皆音表示,「查獲抱卵的紅星梭子蟹,也是俗稱的三點蟹,涉嫌違反漁業署規定。」
當地居民指出,「一隻螃蟹如果抱卵,牠可以產生幾千隻、上萬隻的一個小螃蟹,那你如果帶回,那這些就沒有了。」
當地居民說明,「他是一定是一次全撈這樣抓的,他不可能說母的撥開,公的我來抓。」
記者訪問道,「一定要上岸之後再分選這樣?」
當地居民回應,「對對對,大部分。」
海巡將彙整資料後移交給漁業署開罰,業者最高恐罰15萬元。根據規定,俗稱花蟹的鏽斑蟳以及紅星梭子蟹等蟹類,甲殼寬不到9公分;善泳蟳、旭蟹甲殼寬或甲殼長不到6公分,全年禁止捕撈、販售。每年8月初到年底,抱卵母蟹或腹甲離身的蟳蟹也不能捕撈,若誤捕應立即釋放,不得帶入港或持有。
中山大學海洋生物科技暨資源學系教授劉商隱解釋,「蟹類牠其實都會抱卵,代表牠要生小朋友了,把牠放回去的話,其實可以幫助牠族群的恢復。」
學者指出,這些規範是為了降低對生態的衝擊。不過,遭懷疑捕撈抱卵母蟹的業者也喊冤,自稱捕撈時海象差,為了安全才回港在岸邊分選螃蟹,卻遭質疑販售,將由相關單位調查釐清。
吳思嬋/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