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全停讓喊卡 王國材:26日執法標準盡速定案
黃棋/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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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讓行人新制,原定6月30日上路。不過交通部長王國材昨(21)晚緊急宣布,憂心規定行人穿越道只要有人,不論遠近汽機車都需停讓,將導致交通大打結,取消實施;執法標準朝行人抵達斑馬線中心才停讓,將趕在26日盡速定案。
台灣因為交通亂象,車禍頻頻,被冠上「行人地獄」。交通部為改善用路環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條文將在6月30日正式實施,其中執法標準包括只要行人穿越道上有人,或是民眾距離斑馬線1公尺內、準備過馬路,汽機車就得停讓,否則最高可罰6000元。
警政署先前建議,只要行人進入行穿線汽機車就需要停讓,但是大型路口的斑馬線兩端距離遙遠,交通部長王國材昨(21)晚和內政部長林右昌、警政署長黃明昭緊急聯繫,確定行人全停讓規定取消實施。
王國材表示,雖然新制保護行人,可太過嚴格,恐怕對交通車流有很大的影響,「如果遠端踏到人行道,近端就要停,是不合理的。」
根據即將施行的處罰條例,不禮讓行人最高罰6000元、記3點還須參加道安講座,且上路時間迫在眉睫,王國材說目前研議,以行人在近端或抵達斑馬線中心就要停讓,至於近端幾公尺的細節,26日討論後盡速定案。
卓冠齊 王介村/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