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遊覽車撞行人 男困車底20分鐘幸無大礙

章明哲 鄭惟仁 鍾建剛/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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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池上鄉昨(23)日傍晚5時多,發生一起遊覽車撞行人的事故,被撞的男子一度受困車底20多分鐘;所幸被救出後,雖然頭部和手腳有多處擦傷但意識清楚,送往台東馬偕醫院治療,詳細事故原因仍待調查釐清。

23日傍晚5時多,台東池上鄉197縣道起點和忠孝路口,發生一起遊覽車撞行人的事故;當時遊覽車正要左轉,疑似視線死角沒看到行人過馬路,被撞的許姓男子,直接被遊覽車捲到車底。

警消獲報後到場安撫傷者,並緊急找來拖吊車,幫忙將遊覽車的車頭頂起,經過20多鍾總算將受困男子救出。

所幸許姓男子被救出後,雖然頭部和手腳有多處擦傷但意識清楚,初步檢傷包紮後,送往台東馬偕醫院治療。

池上分駐所所長鄭志舷指出,「駕駛酒測值為零。該起交通事故詳細發生原因,由本分局交通小隊深入調查釐清中。」

由於持續有行人走在斑馬線上被撞,政府修正《道交條例》規定只要斑馬線有人,不分遠近,車輛都要停讓。

原定6月30日實施,結果遭外界批評太嚴格,交通部長王國材21日晚間緊急與內政部長林右昌聯繫,決定暫緩實施,將朝「行人已在斑馬線近端或過中心線需停讓」的方向研議,下週才會定案。

王國材表示,「不要說有人在人行道就完全要停等,可能是人在近端,就是在中央分隔線一半的地方,在這個範圍內來討論執法的空間。」

《道交條例》修正還包括,提高未停讓行人罰鍰上限到6000元,並且須接受道安講習;新法尚未上路就引起爭議,對於新措施能否讓台灣擺脫行人地獄惡名,還有待時間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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