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評鑑易惹是非 少專家願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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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在上個星期公佈去年10月、11月報紙烏龍新聞,由中時居榜首的媒體評鑑後,中國時報以社論和特稿反擊,認為新防會是烏龍評鑑,不過新防會表示烏龍新聞不是憑空捏造,而是有一定的評選標準,傳播學者則指出,媒體的確需要他律,但國內進行新聞評鑑不但沒有經費又容易招惹是非,很少專家學者願意投入,相當可惜。
這兩篇出現在這個月5號中國時報的「不容烏龍評鑑」的特稿和社論「戳破那些御用媒體的偽善面具」,中國時報用詞強烈批評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所做的烏龍新聞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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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防會從去年初開始,每兩個月評選一次烏龍新聞,新防會表示有一套評選標準,如果是頭條或獨家報導,事後被當事人否認者,未經查証或轉述的新聞,被新聞消息來源聲明否認,沒有平衡報導,新聞報導夾議夾敘証實有誤,標題與內文不符,都會被視為烏龍新聞。不過評選後也會給媒體更正說明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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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時,新聞局原本打算委託新防會針當時六家平面媒體進行評鑑,中時和聯合發表了聲明抗議政府挾公共資源箝制媒體,自此之後,新聞局就不再補助新聞評鑑計畫,目前國內除了廣電基金會和新防會定期針對電視和平面媒體新聞進行評鑑,偶爾也會有兒福或人權團體進行相關新聞的評比,除此之外,類似的新聞評鑑制度並不多,專家學者們也不熱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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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表示新聞必須被監督,只要評鑑單位標準一致,保持中立客觀,就能建立公信力,新聞評鑑是件吃力不討好的工作,但媒體第四權除了自律外,他律也是不可或缺的監督力量。記者陳姝君林國煌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