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1月15日舉行的環評大會上,支持與反對淡北道路開發案的兩派,各自論述立場,最後進入閉門會議,大會決議案件通過審查。不過環團指出,如此爭議的案件,質疑委員沒經過討論,而是環保署直接拿出預先擬好的審查結論,決定結果。
環境法律人協會律師張譽尹表示,「一片靜默就直接通過了,這個預擬好的審查結論,從閉門到開門,從頭到尾不超過十分鐘。」
環保團體與在地居民認定此開發案的環評結論,有明顯瑕疵,上個月提出訴願申請,並於28日完成補件,除了指出程序有瑕疵,更直指開發案與紅樹林自然保留區共用邊界,無緩衝區。
淡北道路行政訴訟承辦律師張智鈞表示,「所以這個狀況絕對是違法的,它也明顯違反,文化資產保護法第86條。」
環保署回應,此案開過四次小組會議、三次環評大會,已經詳盡討論,絕無預設結論,至於緊鄰紅樹林恐破壞生態,環保署也強調已納入考量。
環保署綜計處長劉宗勇表示,「我們確定它(跟保留區)沒有重疊,那中間有個介面,介面現在就採取封閉式的。那個水不會讓它排進去,要嘛回收,要嘛排到下游去,過程中這個部分都已經考慮了。」
另外,有律師指出,開發案從送審到完成審查,長達602天,明顯逾越最長法定審查期限120天。環保署解釋,扣除補正與行政協調時間,並無逾期,開發單位也都在期限內補正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