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大學校務基金未設「經費稽核委員會」
曹晏郡 陳昌維 吳嘉堡 / 台北報導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現行國立大學的校務基金運用,規定必須要設置稽核人員,但並沒有「經費稽核委員會」的設置,有教育團體和學生代表前往教育部陳情,希望能盡快修法,避免發生校長「球員兼裁判」的狀況發生。
冒雨來到教育部門口,高喊口號,學生代表和教育團體呼籲,相關單位要修改「大學法」,讓國立大學的校務基金更公開透明。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說:「校務基金聘任的,不論說是助理或者說甚至是編制外的教師,這幾年勞動條件不但經常是有減薪,然後苛扣相關的福利,甚至說違法刪減員額、不續聘(等項目)。」
國教盟理事長王立昇表示:「(早期)我們在很多學校的事務上面,都跟學校,都跟學生都做了很好的一個聯繫工作。」
身兼台大教授的國教盟理事長、王立昇指出,自己曾擔任學校的經費稽核委員,早期運作得宜,也是學校和學生的溝通橋樑。現階段,大學校院的校務基金設置條例,在104年修正,有規定各大學必須設有稽核人員,但「隸屬」於校長,同時也沒有經費稽核委員會的設置,讓大學治理權和監督權無法獨立運作。
台大研究生協會會長王昱鈞說:「它的稽核權跟它的使用權,都被綁在同個人身上,就校長身上。稽核沒有公開透明,沒有學生、教授還有各種代表參與之下,這很容易造成各式各樣的弊病。」
教育部高教司科長吳志偉表示:「目前立法院已經排入這個審查程序,進入朝野協商,那部裡面,未來也會配合立法院的審議程序來積極配合。」
教育部指出,相關修法已經送朝野協商,教育部認同要強化經費稽核的獨立性,也尊重大學自主,在大學法中規定,校務會議可以設各種委員會,建議未來修法,可以將稽核人員由校長任命,改為需要經過「校務會議」同意後擔任。
冒雨來到教育部門口,高喊口號,學生代表和教育團體呼籲,相關單位要修改「大學法」,讓國立大學的校務基金更公開透明。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說:「校務基金聘任的,不論說是助理或者說甚至是編制外的教師,這幾年勞動條件不但經常是有減薪,然後苛扣相關的福利,甚至說違法刪減員額、不續聘(等項目)。」
國教盟理事長王立昇表示:「(早期)我們在很多學校的事務上面,都跟學校,都跟學生都做了很好的一個聯繫工作。」
身兼台大教授的國教盟理事長、王立昇指出,自己曾擔任學校的經費稽核委員,早期運作得宜,也是學校和學生的溝通橋樑。現階段,大學校院的校務基金設置條例,在104年修正,有規定各大學必須設有稽核人員,但「隸屬」於校長,同時也沒有經費稽核委員會的設置,讓大學治理權和監督權無法獨立運作。
台大研究生協會會長王昱鈞說:「它的稽核權跟它的使用權,都被綁在同個人身上,就校長身上。稽核沒有公開透明,沒有學生、教授還有各種代表參與之下,這很容易造成各式各樣的弊病。」
教育部高教司科長吳志偉表示:「目前立法院已經排入這個審查程序,進入朝野協商,那部裡面,未來也會配合立法院的審議程序來積極配合。」
教育部指出,相關修法已經送朝野協商,教育部認同要強化經費稽核的獨立性,也尊重大學自主,在大學法中規定,校務會議可以設各種委員會,建議未來修法,可以將稽核人員由校長任命,改為需要經過「校務會議」同意後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