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反邱和順案 司改團體遞釋憲聲請書

30年前被指控犯分屍案及陸正綁架案的邱和順,被關押已經30年,去年最高檢察總長曾為邱和順提起非常上訴,但被駁回,上午民間司改會及救援團體釋憲聲請書,希望能平反邱和順案。

搶救死刑犯邱和順的民間司改團體,將邱和順案中刑事實務不合理的三大禍害,包括上銬取供、院檢壟斷鑑定、法官洗證據,寫出三份釋憲聲請書,交由大法官,希望大法官能宣告違憲。

邱和順案義務律師尤伯祥喊話,「台灣的法治進步永遠都建立在冤案上面,邱和順是冤案 。我們希望邱和順的冤案能夠終結後面其它的冤案。」

邱和順是史上關押最久,長達30年的死刑犯,他在1987年犯下苗栗縣保險業務員柯洪玉蘭分屍案、陸正綁架撕票案,此案經最高法院更11審,在2011年被判處死刑定讞,參與搶救邱和順的團體指出,此案有多處違憲,其中針對陸正案唯一的證物勒贖錄音帶,聲紋鑑定有問題,想重審證物卻又遺失。

台灣大學醫學院法醫學研究所教授李俊億說,「在更11審的時候突然發現這證物消失了,法院的判決卻是說這個不影響判決的決定,所以我們是不是由這個地方可以看得出來,其實法院他想要結案,他不是想要追求真相。」

最後在判決前,最高法院讓檢方以歷審法官均以勘驗過為由,以朗讀筆錄方式代替當庭訊問證人,代替直接訊問被告、證人,形同讓法官在法庭上洗證據,司改團體強調,這些刑事訴訟實務的禍害,不只發生在邱和順冤案,他們希望能透過釋憲為此案平反,讓台灣刑事人權再進步,也能為讓更多冤案得以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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