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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利時代推信託新制 助文化業理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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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鑒於民間不少公益性的文化事務、單靠著微薄的銀行利率在經營,文建會最近將推動文化信託制度,來幫助這些文化事務的推動作理財,這項新制度好處在哪?而藝文界和信託業者,又是怎麼看這項新制度,來看我們的報導。 兩年前,靠著五十多億母金、孳生利息運作的「國家文藝基金會」,因為銀行利率驟降,導致補助藝文團隊的預算大幅縮水,而兩年下來,和國藝會一樣面臨財務吃緊的基金會,不在少數。為了讓民間文化事務的推動,不再受限於靠利率在營運的模式,文建會推出文化信託這項新制度。 文建會表示,這項新制度不但能為基金會的資本限制鬆綁,就連向來不善理財的藝文團隊,也能把財務管理,交給信託業者來經營。文化信託的概念來自歐洲,最早施行的英國,1907年便成立了國民信託,在溼地保護、和文化資產的維修上,發揮了很大的效用。目前,在英國被信託的歷史建築有164棟,土地超過27萬公頃,而日本從1965年起,也開始實行國民信託,這項新制度讓80年代後、日本各地興起的社區總體營造,有了穩定的經費作支柱。 信託制度雖然能讓文化資金靈活運用,但以目前國內基金會裡、大部分董監事都來自於出錢單位的情況下,藝文界卻擔心,如果沒有一套公平客觀、又透明化的監督體制,這筆基金在運用上,還是有可能出問題。 加上以公益為主的文化信託,本身能生產的利潤可能不大,因此,目前國內的信託業者對於這項新業務,多半抱持觀望的態度。 業者表示,透過信託業的公信力和營運力,應該會有越來越多人瞭解文化信託的好處,不過,文化事務不像一般公益事務那樣單純,被信託的業務要能順利推行,業者還是得和有執行能力的文化專業團隊合作。 公視新聞蘇玲瑤、徐啟峰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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