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環維條例修正 堆置場加蓋防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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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前警方圍起人牆,隔開兩方人馬,避免衝突,不過,雙方口號喊得響亮,互不相讓,就為了「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第16、27條修正案,其中要求"一定規模新設及既存堆置場,應於封閉式建築物內堆置逸散性粒狀汙染物質",中鋼工會認為法不溯及既往,不應包括既存設施,動員300多名工會成員到場參與公聽會。
==中鋼工會理事長 魏肇津==
南料場30公頃
北料場也大概30公頃
30公頃是遠雄巨蛋的8倍大
請問8倍大怎麼蓋巨蛋
遠雄都蓋不起來
這耗費的資源至少300億
還有我們施工停產
至少損失500億
中鋼工會也指出,一旦修法後將衝擊全高雄市上百家工廠,影響30萬名員工的生計,支持修法規範新設置場所,不過,環保團體則質疑中鋼工會淪為資方打手。
==環保團體代表 洪秀菊==
你若是員工 工會因為這樣
對你們收入影響
那應該對公司才對
你不能這樣對環團 對在地
尤其對在地 我們是在地
這樣的污染你們說得過去嗎
環保團體表示,中鋼每年獲利超過200億,應善盡社會責任,更不要讓員工暴露在汙染環境,呼籲工會不要踐踏自己的勞動權益,且子公司中龍願意將煤礦砂加蓋,為何中鋼做不到?既然台中市能,高雄市一定也能。
記者 李淑蘭 孟昭權 高雄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