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站導護爭議 中市取消"師不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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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教育局以行政命令、要求國中小學老師必須站導護,教師工會向勞工局提出仲裁,教育局昨天態度也改變,宣佈取消"教師不得拒絕"的部分,未來由老師,家長和愛心人士組成志工團,進行交通導護。
下課了,校門口站了不少老師和愛心媽媽,就為了讓孩子安心下課,只是導護工作該不該算老師的份內工作,紛擾好一陣子,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向勞工局提出勞資仲裁,目前程序還在進行,而台中市教育局卻已決議,取消老師應該站導護的硬性規定,改由共組志工隊來執行交通導護,消息一出,教師工會相當肯定。
==台中市教師工會理事長 洪維彬==
期待是 各校能夠把
導護志工團的數量增加
而不要只限在原本的學校內
不少教師反應,站導護工作是他們最忙的時間,不僅神經緊繃,還得提早到校以及晚下班,弄得身心俱疲,除了希望明定工時,也希望可以讓家長志工,協助導護。
==台中仁美國小教務主任 蘇榮輝==
原則上我們希望每個路口
至少都有個志工做協助
如果志工沒辦法來
變成說是老師 就要多人力了
校方表示,因為教師導護採輪值,希望廣招家長或志工,支援導護工作,目前志工比例大約占了一半以上,家長團體則表示,為了孩子安全,多數家長都會樂於配合,而如果訴諸勞資仲裁,擔心效應可能會擴大。
==聲源:台中市全人家長會長協會理事長 彭淑燕==
導護如果成功不要站了
接下來 他可能跟你講說
我早自習 我也不要陪了
午餐 營養午餐
吃飯時間 我也不要了
家長團體否認將所有責任都推給老師,不過卻認為,老師一方面享有公務員的福利,一方面又想要勞工權益,並不合理,希望加強溝通,共同維護學生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