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娃電扶梯奔跑跌倒 小指遭夾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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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大賣場,今年5月發生手扶梯夾斷一歲半幼童小指頭事件,家長認為賣場手扶梯沒有防夾裝置,要求賠償200萬。
抱起小女兒,林先生實在好心疼,仔細看看小女孩的右手小指,因為粉碎性骨折截斷,現在不但碰觸到就會痛,還得長期復健,會這麼嚴重,全是因為被電扶梯夾傷。
==女童家長==
我們家長
是要負這個責任(照顧)沒錯
但是他們現場
這麼不安全環境下
另外 因為他們標示的關係
害我們到那個地方(電扶梯)
意外發生在五月份,當時就是在這座賣場電扶梯,林先生一家人正要離開,小女兒卻在電扶梯上掙脫往前跑,到了出口端摔倒,右手小指頭被扶梯捲入,未端指節夾斷。林先生批評,賣場電梯安全裝置不足,加上當時找不到工作人員,認為賣場失職,要求賠償兩百萬,不過賣場有話要說
==賣場公關 胡志光==
家長疏於照顧
導致一歲半的女童
獨自走向逆向步道這情況
其實消費者這樣要求的金額
兩百多萬 有比較高
賣場表示意外發生原因,是家長疏忽,電扶梯緊急按鈕等安全裝置都合乎標準,而專家表示,電扶梯防夾裝置,主要是兩邊毛刷,和前後端護板,不過要啟動也有條件
==電扶梯工程處副處長 林明輝==
力量要滿大的
(安全機制)才會動作
小朋友的小指頭 鞋帶進去的
大概都不會動作
鞋子被夾進去(力道大的)
它一定會動作
專家表示,安全機制啟動也要電腦感知,障礙物有相當的力道,否則遇到緊急狀況還是要靠手動開關,不過還是提醒,搭乘時盡量站在安全框裡,也要避免跳動和腳邊障礙物,才能避免意外
記者 林健生 賴世杰 台中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