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買高價品 需法定代理人同意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新北市一名小六學生、日前花了1200元在書局買了兩張遊戲王卡,家長發現以後、要求書局退貨退錢,店家不同意、家長就向消保官申訴。而消保官認為、按照民法規定、商店不得賣高價產品給未成年人,所以店家必須無條件退款;而以後在新北市、商店如果要賣遊戲王卡給兒童和青少年、必須先經過家長同意,否則就會受罰。 只要插入儲值卡,就可以玩各種紙牌電玩遊戲,這種遊戲王卡、現在在國中小學校園相當風行!新北市一名小六學生,為了玩最新遊戲,竟然瞞著媽媽,花了1200元到學校旁書局,買了兩張遊戲王卡,相當於花了兩個月的營養午餐費。 ==新北市消保官 李大鵬== 媽媽看到小朋友有這張卡片 有兩張 兩張一共是1200元 她問小朋友說你哪裡來的錢 後來這名學生媽媽要求書局退款被拒絕,向新北市消保官申訴,經過消保官協調後,店家才同意無條件退貨退款。消保官表示,依照民法第77條規定,20歲以下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如果購買非日常生活所必需品,而且是高單價產品,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的話,交易就無效,可以退貨退款,否則業者將依違反消保法,處6到150萬元罰鍰。 ==新北市消保官 李大鵬== 小學三年級的小朋友 去買一個價值七八千塊的公仔 這也不是他這個身分跟年齡 可以享受到的 這種情形下的話 這些法律的關係必須要 得到他父母親的同意才可以 為避免類似案件再發生,上週消保官已勒令代理商及新北市店家,未經家長同意,不得販售高價的遊戲卡給未成年人;此外新北市教育局也已發函給全市288所中小學,要求學校加強在學教育,也提醒家長留意孩子的行為,不要讓遊戲卡片、扭取孩子的價值觀。 記者賴淑敏徐啟峰新北市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