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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經費彈性核銷 改善報假帳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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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陸續發生多起大學教授浮報、詐領研究經費,被檢調以貪污罪名起訴的案件,讓大學校園人心惶惶。而國科會特別邀集相關單位討論、決定放寬彈性核銷的標準,行政院也已經原則同意,希望能改善教授們報假帳的歷史共業。 今年3月,台大、政大、台師大三所國立大學,傳出22名教授以不實發票核銷詐領國科會等單位的研究補助費,金額超過四百萬元,類似事件層出不窮,也有不少學者批評,研究經費核銷制度太過僵化,才會有假發票報帳的歷史共業,國科會展開跨部會的協調,大幅鬆綁現有的制度,業務費、研究設備費、及國外差旅費的彈性流用額度,放寬到50%,支用也更彈性,額度以計畫經費總額2%為限,每年不超過2萬5千元,計畫相關的各種支出,只要合理檢附收據就可報銷。 ==國科會主委 朱敬一== 他可以不受行政院 一些現有規範的限制 比如說行政院說 現在一定要急要公務 公車不到的地方才可以坐計程車 但是有一些研究的需要 可能要突破這個彈性 所以我們把這個彈性放寬了 除了彈性放寬,也強化內控,雖然交由各校自行認定核銷項目,但也將本來只有准與不准核銷兩種規定,增加了由機關管理費扣回的選項,減少承辦人必須自負賠償的壓力,如果被查經費使用浮濫,將可追回最多3倍的管理費 。 ==台灣大學主秘 張培仁== 放寬這個彈性之後 教授可以隨著他研究進展 去微調他的方向 這樣其實對研究人員來講 是比較有效率的 雖然放寬科研經費彈性應用後,還是可能會衍生弊端,但國科會希望合理放寬後,能讓認真做研究的教授們,更專注於研究上。 記者陳姝君 張國樑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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