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肝.眼角膜捐贈 10/1重訂分配原則(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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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現在要修訂心臟、肝臟與眼角膜的器官分配原則,希望能將靠著呼吸器維生的重症患者,以及18歲以下的兒少病患列為優先移植對象。
而這樣的新規定將從十月一號實施。
排隊等換心,對病人身心都是煎熬,但目前,除非所在的醫療院所有器官,否則就算病況再危急都要等待,因為現行的換心順序,最優先的就是:勸募醫院的患者,再來才是仰賴呼吸器的1A重症,接下來是靠強心針支撐的1B級患者,再來才是屬於病況較穩定,但也需要在一年內換心的2級患者。
經過醫界不斷呼籲,衛生署決定修法,10月1日起,把仰賴呼吸器1A重症的換心順序提高為最優先。
心臟科醫師肯定這項新制,不過也認為1B級,需要依靠強心針的患者,也該列為第二優先換心,尤其目前勸募的醫療院所太多,讓捐贈器官分散,無法統合整理,也造成許多不必要的時間浪費。
另外,肝臟和眼角膜的器官分配原則,也同時修定,肝臟移植將優先分配給18歲以下的等候者,而眼角膜移植,考量兩歲前是視力發展的黃金期,因此兩歲以下所捐贈的眼角膜,將優先分配給兩歲以下的幼兒移植。
記者 薛宜家 林志堅 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