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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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將審兒少性侵追訴權案 民團籲大法官公開言詞辯論
|社福人權行政院在上(1)月底通過刑法相關修法,明定性侵害犯罪成立日,到被害人滿20歲以前,所經過的期間不計入追訴權時效,送立法院審議;而憲法法庭將在3月2日召開兒少性侵害追訴權釋憲案的說明會,民間團體今(23)日出面提出六大訴求,包含要求大法官進行公開言詞辯論審理,也呼籲釋憲、修法雙管齊下,為倖存者守住正義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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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先生共破病牽手捙落樓致死 一審判2年半
|台語新聞1年前,新北新莊有一个70外歲的翁婿,長期照顧有水腦症的牽手,就對14樓共捙落去,當場死亡。 今仔日(2/5)一審宣判,認為犯罪手段和一般凶殺案無仝,符合刑法規定,減刑2改,依照殺人罪判刑2年6個月。(新聞標題、導言為台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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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旬翁不堪長照推病妻墜樓亡 一審2度減刑判2年6月
|社會1年多前,新北市新莊發生一名70多歲丈夫,因不堪照護壓力,將罹患水腦症的妻子從14樓住家推下、當場死亡。今(5)日一審宣判,新北地院審酌被告自首、坦承犯行,且案發前長年獨力悉心照料,經過2次減刑,依殺人罪判處2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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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車詐欺犯濫用愛心借錢不還 4個月騙6400元遭起訴
|社會農曆新年將至,不少人都會買新衣服,但也要小心網購詐騙,光是今(2026)年1月,這類的受害案件就有4500多件。另外也有人濫用愛心行騙,就有一名紀姓詐欺慣犯經常出沒在台北車站,隨機找旅客借錢,說自己沒錢搭車回家,光去年4個月內就和5個人騙了6400元,因此被北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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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破AI深偽詐騙 55中國人受害財損達2億
|社會刑事局破獲一名林姓男子出資成立系統商,和中國詐騙集團合作,使用星鏈低軌衛星的網路服務,再利用AI深偽被害人3D臉部影像把存款盜轉。刑事局中打帶回主嫌等4人,目前清查一共是有55名中國籍的被害人,財損金額達到新台幣2億元,檢方已經詐欺等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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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醫院連爆醫師涉性侵性騷 監院糾正台大及衛福部
|社福人權台大醫院婦產部接連爆出醫師性侵女病患,或利用公務上權勢,性騷住院醫師等離譜事件。今(30)日監察委員公布調查,發現台大醫院等相關機關涉有諸多違失,通過提案,糾正國立台灣大學、台大醫院及衛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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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拍板刑法修正草案 未成年遭性侵20歲前不計追訴期
|社會為了擴大保護兒少性侵害被害人,行政院今(29)日拍板通過《刑法》修正草案,明定未成年性侵害案件的追訴期,從被害人滿20歲起算,20歲前都不計入時效;甚至相關案件的被害人,目前只要追訴期時效尚未消滅,未來也能改用新制計算。另外,立法院也初審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擴大預防性羈押事由,納入酒駕、兒少性剝削條例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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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育誌殺馬國女大生逃死 死者母:法院過度依賴教化期待【聲明全文】
|社會男子梁育誌2020年性侵殺害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一審、二審及更一審皆判決死刑,但高雄高分院今(29)日以梁男非預謀殺人、具教化可能為由改判無期徒刑。對此鍾女母親發表聲明,質疑法院是否一方面承認犯罪行為的殘忍,一方面卻過度依賴抽象的教化期待,反而未將社會安全與保護潛在被害者置於同等重要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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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拍板兒少性侵案修法 被害人滿20歲前不計入追訴期
|社福人權為因應兒少性侵被害人欲在成年後提告,常因超過法律追訴期而無法追究,行政院今(29)日提出《刑法》修正草案,將追訴期改為自未成年性侵被害人滿20歲後才起算,且在新法施行前發生的案件,若追訴權時效尚未完成,同樣也可適用新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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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育誌性侵殺害馬國女大生 更二審從死刑改判無期徒刑
|社會男子梁育誌2020年性侵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並洗劫財物、殺害棄屍,一、二審均判梁男死刑。最高法院撤銷強制性交殺人罪部分判決發回重審後,更一審原也維持死刑判決,但高雄高分院今(29)日更二審宣判,以此案不屬預謀殺人、鑑定結果具教化可能性等理由,改判梁男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