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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國中生割頸案二審宣判 行兇少年改判12年、教唆者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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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2023)年底,新北市某國中的郭姓少年為了替林姓少女出氣,持刀攻擊同校國中生,造成死亡,行兇的少年與教唆的少女一審各判9年、8年。今(23)日二審改判12年和11年,可上訴,但親自到庭聽判的被害人家屬批評判太輕,也質疑《少年事件處理法》沒保護被害人,反而對加害人百般寬容。家屬也向新北教育局,提出國賠請求究責。

被害者父親表示,「台灣司法已死,《少事法》把我打得真的是,我真的是遍體鱗傷了,我預期就是判30年,結果就是只判12年、11年。」

不捨孩子在校被人持刀攻擊身亡,失去至親的痛至今難以撫平,發生在前年的新北某國中割頸案二審宣判,行兇的郭姓少年與教唆的林姓少女,從一審分別判刑9年與8年,如今加重改判12年與11年,但與被害學生家屬的預期仍有落差,怒斥判太輕。

被害者父親說:「他們進出法庭都還是大搖大擺地走進來,根本沒有跟我道歉過,那是法官引導他們來跟我道歉,他們才道歉。」

二審的量刑判斷,是高等法院合議庭考量,被告兩人觸犯法律的行為情狀,以及基於促進涉案少年、少女的健全自我成長與重返社會應考量的事由等原因,因此做出判決。不過,被害家屬批評,兇手毫無悔意,也質疑少年事件處理法沒保護被害人,反而對加害人百般寬容。

被害者母親質疑,「別人的小孩死不完對不對?法官他們說不行批評,我真的是不知道怎麼講,修復式司法是要修復我們什麼?我們孩子命都沒有了。」

不只對刑事判決不滿,被害家屬也說在民事部分,目前判賠938萬,但對方聲稱沒財產,只拿到一張債權憑證,現在更憂心自身安全,因為民事庭未遮蔽他們的住家地址等資訊,已被加害人清楚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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