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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法》修法三讀 放寬低軌衛星業來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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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強化通訊韌性,立法院今(21)日三讀通過《電信管理法》修正案,針對低軌衛星業者,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可不受董事長為中華民國籍,以及外資持股比例的限制,低軌衛星「星鏈」可望進入台灣市場。目前中華電信目前已經取得OneWeb低軌衛星的商用許可,遠傳和台灣大哥大分別和亞馬遜等業者簽署合作備忘錄,希望未來都能取得商用許可。

台灣面臨海底電纜不時遭到破壞的國安威脅,發展低軌通訊衛星格外重要,立法院三讀通過《電管法》的修正案,針對低軌衛星業者,未來經主管機關核准,可以不受到董事長是中華民國籍,以及外資持股比例的限制,大幅放寬外資投入我電信市場的限制。

NCC法務處科長方靜新表示,「針對這個條文的施行日期,因為相關開放衛星業者,跟相關子法訂定,還需要一些時間,就是要做一些規畫配套措施,所以施行日期是另外由行政院來訂定。」

中華電信目前已經取得OneWeb低軌衛星的商用許可,此外,遠傳和台灣大哥大,分別有和亞馬遜等業者簽署合作備忘錄,希望未來都能取得商用許可。學者直言,烏俄戰爭中,低軌衛星大力發揮保持通訊的價值,政府引以為鑑。

淡江大學航空太空工程學系教授蕭富元指出,「海纜之外,就是大家從戰爭可以看到,用衛星、低軌衛星來通訊,是非常重要的部分,政府就開始籌備這一塊,自己來做要重頭做起,時間方面還是成本,都是一個很大的挑戰。」

對於這次修法,中華電信表示,期待在兼顧國安等的前提下,推動產業開放。樂見國際低軌衛星業者參與,提升備援能力,會持續積極串聯國內產能,推動本土供應鏈發展。外界盛傳,這次修法,等於是為星鏈等的國際業者來台,提供鬆綁的法源依據。

台灣通訊學會理事長、台灣師大大傳所教授王維菁表示,「鬆綁外資持股的門檻,不代表說其他的監理跟法遵責任,都要一併免除,所以這個新法它採取這個主管機關,個案審查跟核准,授權主管機關去另訂申請的程序,審查的基準。」

學者強調,相關的通訊控制、資料治理以及法律責任,一定要納入在地監理,衛星服務可以跨境,可是責任不能境外化,一旦有斷訊等的事件發生,政府才能有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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