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稱未上傳蒸煮紀錄無罰則 環境部反駁:需確實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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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梧棲一處養豬場傳出非洲豬瘟疫情,台中地檢署昨(27)日傳訊養豬場負責人陳姓父子等人了解案情,訊後4人都請回,不過疫調顯示感染來源可能是廚餘,但該案場未依規定上傳蒸煮紀錄,市府回應不上傳也沒有罰則,等同沒有強制力,但政委陳時中回應,目前都有相關罰則,並非不告不理。
釐清非洲豬瘟疫情的來龍去脈,台中地檢27日傳訊陳姓豬農父子、紀姓特約獸醫師以及賴姓動保處人員,訊後4人請回。
台中市農業局表示經過了解,梧棲該養豬場豬隻異常死亡期間,包括紀姓特約獸醫師以及王姓獸醫佐,兩人都沒有到現場。
台中市農業局長張敬昌表示,「豬農是有講到豬隻有生病的徵兆,然後他有跟王姓獸醫佐聯絡。」
當事養豬場業者回應,「他(王姓獸醫佐)沒來、我沒叫他來啦,我知道叫他來也沒辦法救啊,沒辦法自己處理啦,一定要用藥物注射看看。」
市府農業局表示,是案發3天後掌握到王姓獸醫佐沒有獸醫執照,但是他疑似透過電話給予建議,是否有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已經請台中檢方釐清調查。
不過案場沒有依照規定上傳廚餘資料,台中市政府回應,中央規定不上傳也沒有罰則,等同沒有強制力,建議應該修法。
台中市長盧秀燕表示,「你說他8月就沒傳,其實並不違法,因為沒上傳紀錄並沒有罰則,不過 修法解決問題比較重要。」
但行政院政務委員陳時中回應,目前有相關罰則,而非不告不理,在《廢棄物清理法》中,如果養豬場收受一般家戶用廚餘,未依規定蒸煮,可處1200元到6000元罰鍰,如果是利用事業廚餘的養豬場,則可處最高300萬罰鍰。
行政院政務委員陳時中指出,「這不是不告不理,而是你沒來報我就去查。」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署長顏旭明說道,「並不是沒有罰則,而是我們有罰則,需要執法單位確實去執行。」
防堵疫情刻不容緩,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已經要求市府28日下午前,要提出完整疫調,另外在梧棲養豬場清消後,仍舊有2處驗出病毒陽性,也已經請地方加強再清消。
洪詩宸/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