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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日合作揭遠洋鮪魚供應鏈黑幕 涉強迫勞動、欠薪漁工15個月

台灣人權促進會與日本人權組織15日發布調查報告,揭露台日鮪魚供應鏈潛藏強迫勞動與非法捕撈等人權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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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權促進會與日本人權組織今(15)日發布調查報告,揭露台日鮪魚供應鏈潛藏強迫勞動與非法捕撈等人權風險。報告訪談台灣遠洋漁船「銪富號」和「裕順668號」多名外籍漁工,指出他們不只被欠15個月工資、護照遭扣留、超時工作、缺乏對外聯繫管道,甚至在海上捕魚期間,還曾長達1個月只剩白飯和魚餌能吃。

台灣人權促進會與日本人權組織Human Rights Now於15日共同發布一份歷時2年的調查報告,揭露台灣遠洋漁業捕獲的鮪魚,在銷往日本市場的不透明供應鏈中,潛藏強迫勞動與非法捕撈等人權風險

報告訪談「銪富號」和「裕順668號」等台灣遠洋漁船外籍漁工,並指出他們的遭遇符合國際勞工組織(ILO)強迫勞動指標定義,面臨被欠薪、護照遭扣留、過度工時、糧食短缺,以及缺乏對外通訊設施等問題。

「有1個月食物全吃完了,我們只能吃白飯和魚餌,且船上沒有瓶裝水,只能喝海水淡化後的水。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通常每天須工作16到18個小時。」裕順668號一名印尼籍前船員H,Yu Shun說。

另一名同為印尼籍的前船員A, You Fu則指出,「船上沒有任何通訊設備,我只能在靠港時聯絡家人,也是那時才得知我的父親已過世。」

人權組織揭台灣遠洋漁船涉強迫勞動

ILO強迫勞動指標銪富號裕順668號
隔離船上無Wi-Fi,與外界完全隔絕。
扣留身份文件護照、海員證被船長或仲介公司扣留。
扣留工資拖欠15個月工資,返港後才給。船東破產,導致工資積欠逾6月。
債務束縛因薪資遭欠,船員只能向船東借生活費,或薪資先被仲介扣除手續費,造成經濟依賴。
惡劣的勞動和生活條件睡眠區有蟲害,供餐不足,受傷只能簡單急救。食物短缺長達1個月,船員只能吃米飯和魚餌。
超時工作每天工作18-20小時,休息4-6小時。每天工作16-18小時,休息2-3小時。

銪富號漁工遭欠15月工資、出海時間延長9個月

「銪富號」漁船10名印尼籍漁工曾被拖欠15個月的工資,總額達8萬850美元(約新台幣247萬元),在公民社會團體與漁業署介入調查下,才在去(2024)年8月領回被積欠的工資。

漁工們指出,原合約規定僅需在太平洋作業6個月,但最終卻被迫在美屬薩摩亞海域工作長達15個月,期間還被要求簽署額外合約,卻未給予時間閱讀,只被告知「簽名即可」。

漁工還表示,上船後必須上交護照,且船上瓶裝水不足、醫療設備缺乏、連床鋪都遭臭蟲侵襲,導致全身發癢;船長也經常辱罵與恐嚇漁工,導致漁工有時1天睡不到4小時,還擔心會失去工作。

船主涉勞動剝削獲檢方不起訴

「銪富號」船主曾遭控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並涉及勞動剝削,但今(2025)年4月檢方以「犯罪意圖不足」作出不起訴處分。然而檢方調查發現,「銪富號」漁獲所得款項是由台灣大型海產集團「豐群水產(FCF)」匯出,顯示該船已納入正式供應鏈。

國際環保組織「鯊魚守護者」(Shark Guardian)去年底曾指控,FCF雖聲稱遵守永續漁業承諾,但仍持續向涉及勞動虐待與環境違規的船隊採購,FCF回應稱該指控「資料過時」,但台日人權組織今年調查指出,與FCF相關的勞動剝削問題仍持續存在。

報告指出,FCF與日本的子公司FCN將鮪魚供應給多家日本大型企業,包括東洋冷藏、伊藤忠商事及日本水產等,顯示台灣遠洋漁船捕獲的鮪魚,常透過不透明轉運方式,進入日本市場的零售與批發通路。

被遺忘的裕順668號漁工 滯留台灣1年無法返家

另一艘台灣漁船「裕順668號」則因船東破產,12名外籍船員自去年10月即滯留台灣至今,不僅沒拿到長期被積欠的薪資,還無法返家,只能透過仲介協助,居住在水電經常被切斷的民宅,生活飲食不足。

監察委員紀惠容今年3月介入調查,質疑農業部漁業署未積極保障漁工權益,並指出長期欠薪與缺乏干預的行為,可能已符合台灣法律對人口販運的認定標準。

報告指出,裕順668號事件凸顯2個現象,包含移工在雇主缺乏責任意識時的脆弱性,以及政府現行監管機制在保障及時救濟的能力上仍有限。此外報告也指出,日本公司SINGAZ JAPAN株式会社將「裕順668號」納入其超低溫延繩釣船隊,顯示其跨國營運性質,也讓外國買家與營運者在面對人權侵害時的共同責任受到質疑。

人權團體籲廢除雙軌聘僱制

人權團體控訴「銪富號」與「裕順668號」2艘遠洋漁船的雇主與船員仲介公司,有意構建「剝削系統」,透過多種強迫勞動方式將外籍漁工置於從屬地位。人權團體強調,這些漁船已納入日本市場鮪魚供應鏈,日本漁業公司、作為船旗國與相關港口國的台灣,以及下游買家都與這種強迫勞動結構緊密相連。

人權團體呼籲,台灣政府應廢除「雙軌聘僱制」,將境外聘僱遠洋漁工納入國內勞動法令保障,並針對欠薪等問題建立問責制度;同時呼籲日本政府限制與人權侵害相關產品進口,確保漁獲文件能驗證供應鏈中的海鮮產品未涉及嚴重人權侵害。

對此農業部漁業署2日預告,針對遠洋漁業業者積欠工資問題,未來將依事件風險等級,要求業者提撥工資墊償準備金到專戶,未加入者將不再給予作業許可,預計明(2026)年起全面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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