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清理條例 立院初審通過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為了解決卡債問題,立法院昨天初審通過--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草案,未來、欠債1200萬以下的民眾、可以按照自己的還債能力、向法院提出最多六年的償債計畫,如果在評估之後、真的完全沒有工作能力,債務有可能一筆勾消。
卡債族引領期盼的債務清理條例,今天終於在立法院初審通過,
無擔保債務總額在1200萬以下,五年內沒有從事營業的上班族,或計程車等小規模營業活動者,都可以向法院聲請更生,依照自己的償債能力,提出最多六年的償債計畫。
期間如果有房貸,還可以只繳利息、延後償還本金,如果真的沒有工作能力,債務還可以一筆勾消。
債清條例也引進所謂的阿B條款,不管是更生或清算,生活條件都會受限制,必須儉樸、不浪費,
而且清算期間,債務人還不能離開住居地、必須限制出境。
今天也有許多卡債族,到立法院關切審理進度。
等了一年多,針對消費金融設計的債務清理條例終於有了眉目,一旦立法院會三讀通過,公佈之後就可以立即施行。
記者林珍汝陳昌維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