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風災特別條例》 600億重建適用12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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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娜絲颱風以及後續豪雨重創中南部,立法院會今(15)日三讀通過《風災特別條例》,預算規模增加到600億,納入農業、水利設施跟電力、電信系統等多項重建項目,苗栗以南跟花東共有12個縣市適用。另外也通過附帶決議,淹水戶不受一門牌一戶計算,只要淹水達50公分以上,除了水災救助之外,依特別條例每戶發2萬元。
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丹娜絲颱風及728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制定通過。」
丹娜絲颱風跟後續豪雨重創苗栗以南跟東部,立法院會15日三讀通過《丹娜絲颱風及728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預算規模從原先行政院版草案的560億提高到600億,納入農業、水利設施跟電力等多項重建項目,並且明定專款專用。
民眾黨立委張啓楷表示,「我們中央補助給地方這是要救災的,這整個復原重建的錢一定要依照目的跟項目,不能夠有任何非法挪用。」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指出,「無論是嘉義、台南的民眾,他們還住在帆布遮蓋的房屋當中,在重建的過程當中,一定要秉持從速的原則。」
特別條例跟特別預算施行期限到明(2026)年12月31日,不過災區復原重建項目包含農業設施、電力系統、自來水、瓦斯及燃氣設施等9項,則是施行到2027年12月31日,適用範圍包括苗栗以南和花東共12個縣市。
民進黨立委王美惠表示,「很久很久沒看到我們這屆這麼協和、這麼打拚、這麼有效率地通過這個案件。」
立法院也通過附帶決議,因為水災導致住戶淹水的救助不受門牌一戶計算,淹水達50公分以上者,除了依照水災災害救助種類跟標準發放救助外,依特別條例每戶發2萬元;如果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者,每戶發3萬元;行政院也承諾會遵守附帶決議。
蔡思培/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