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院公布劃時代法律意見 各國有義務避免全球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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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國際法院(ICJ)23日公布劃時代的法律意見,指名各國為因應氣候變遷,應盡哪些行動義務;包括各國應保護氣候,免於溫室氣體排放的傷害,以及傷害氣候系統將面臨的法律後果。這份法律意見雖然沒有約束力,但被認為可左右未來全球氣候行動的方向。
位在荷蘭海牙的聯合國國際法院ICJ,23日公布一份劃時代的法律意見,認為氣候變遷對存亡構成迫在眉睫的威脅;ICJ法官還指出,各國有法律義務,防止其造成的全球暖化污染產生危害。
國際法院院長岩澤雄司表示,「法官一致認為,當某國違反問題A中,確定的任何義務構成的國際不法行為,應由該國承擔責任。」
美聯社記者茉莉奎爾指出,「法官們還裁定,遭受氣候變遷影響的國家,例如率先向法院提交諮詢意見的萬那杜,有權獲得高排放國家,例如美國和俄羅斯的賠償。」
由ICJ全體15位法官,聯合發表的「諮詢意見」還補充說明,這將據具體情況來處理,只要不法行為和傷害之間,存在足夠的直接和確定的因果關係。這份長達500多頁「諮詢意見」,雖然不具法律約束力,但仍很可能決定世界各國,未來氣候行動的走向;法律專家指出,這份意見具有法律和政治重量,未來的氣候案件無法忽視它。
聯合國秘書長古提瑞斯(Antonio Guterres)說:「這是地球的勝利,氣候正義的勝利,也是年輕人發揮影響力的勝利。」
斐濟太平洋島嶼氣候正義倡議人士普拉薩德則表示,「對小島嶼國家與太平洋地區的年輕人以及後代子孫來說,這份意見是我們的生命線,也是保護一切我們所珍惜與熱愛的機會。」
這是ICJ史上最大的案件,並被視為近期一系列,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氣候措施中,最重要的案件。這份「諮詢意見」讓一些國家,能針對汙染或溫室氣排等氣候問題來追究他國責任。
吳仲安/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