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罷免二階開始送件 連署門檻、送件進度一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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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針對立委、縣市長及議員等共計59件進入二階連署的罷免案,皆已到截止日期,共有1名縣市長、31名在野黨立委罷免案完成送件。二階連署門檻件數是多少?各罷免案進度如何?中選會最終的審核結果又是什麼?
哪些人已進入二階罷免連署?
本次共有50名立委的罷免案進入第2階段,另有新竹市長高虹安及8名縣市議員也入列。在第1階段罷免時,截至罷免提案適用舊制的最後一天2月19日為止,則共計64件。
截至6月24日為止,共有1名縣市長、31名在野黨立委罷免案完成二階連署書送件;執政黨立委罷免案則由於連署份數未達門檻、無領銜人到場送件等原因,皆未在期限內完成送件。
中選會已公告24名藍委與新竹市長高虹安罷免案成立,並將於7月26日進行投票。
每個罷免階段門檻規定?
依《選罷法》規定,公職人員就職滿1年後可對其提出罷免。罷免案流程共分為3階段:
第1階段「提議期」
須由原選舉區選舉人提議,且提議人數達原選區選舉人總數1%以上。中選會收到罷免連署提議書後,將於25日內完成提議人名冊查對,並將符合送件規定者,轉交給各地方選委會進行查對。
第2階段「連署期」
當一階連署的提議人數經確認達標後,就會進入第2階段。本階段同樣須由原選舉區選舉人連署,且連署人數需達原選區選舉人總數10%以上,同時連署人不能為一階的提議人。
在中選會審查一階提議通過後,二階連署設有送件時限,以本次立委、縣市長等罷免案為例,須於60日內完成送件;縣市議員則須在40日內完成送件。
第3階段「投票期」
二階連署送件後,若經中選會查對連署人名冊確認均符合規定,就會宣告罷免案成立,並進入第3階段「投票期」。
依現行規定,只要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罷免案即通過。若罷免案投票結果遭否決,則在該名被罷免人的剩餘任期內,均不得再對其提罷免。
李彥穎/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