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國小生遭集體罰跪 戶外教育委外引管教權爭議
林曉慧 陳昌維/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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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某國小日前辦理五年級露營,因學生吵鬧,被委託廠商的輔導員叫起來罰跪,引發爭議。事實上,不只隔宿露營,現在學校的戶外教育,幾乎都委託廠商辦理,但內容是否符合教育本質,相關人員對孩子的管教,也沒有規範。
國小到校外露營,200多名學生遭罰跪,事後代理校長下台,輔導員離職,高雄市教育局強調,學生管教權屬於老師,不得無監督機制,或交由業者人員處理。民眾黨立院黨團認為,教育部應提供合約範本與應記載事項,給地方和學校依循。
民眾黨立委張其祿表示,「這些人他們懂不懂這些事情,他對於怎麼教學的這個方法,或者是說這種界線,對於跟孩子們的互動。」
包括與孩子的互動界線,張其祿認為,行前該有課程宣導,且完備預防及課責機制。人本基金會認為,若有合約範本,就要以保障兒少權益為優先考量。而現在所謂的戶外教育與活動,幾乎委託給廠商,那老師和學校呢?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認為,「活動的帶領,陪伴小孩的所有內容,都交給了委辦的廠商,然後老師好像只是跟出去玩的,在這個狀況之下,根本就只是學校運用上課時間,然後讓小孩出去外頭玩一玩,而不是一個戶外教育。」
設計活動還有租車住宿等業務,學校委由業者辦理最為快速,在還未有合約範本與應記載事項之前,立委強調,至少學校老師要在現場督導輔助,必要時介入處理。
陳宥蓁/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