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虐兒上萬件 擬加重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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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連續發生幾起、虐待兒童的案件、讓大家印象很深刻,而為了防範不幸的悲劇一再發生、台聯立委打算推動修法,加重父母虐待子女的刑責、最高可以判到死刑。但社福團體也建議、在嚴刑之外、更重要的是、趕快增加社工人力,並且改善目前的家暴通報體系。
從前年初被醫院當成人球的受虐女童邱小妹妹事件,直到24號雲林麥寮六歲田姓女童遭凌虐致死的悲歌,都引起社會注意,現在就有立委主張修改刑法,提高刑責,試圖遏止虐童事件的發生。
除了消極的修法限制,社福團體認為,六年來國內兒少受虐案件逐年攀升,和第一線從事兒少保護工作的社工人力不足,有相當大的關聯。
內政部坦承,兒少受虐的防治工作,確實做得還不夠,但已經針對婚姻失調家庭,還有不良保母等兒虐高風險對象,加強輔導保護工作,不過社福團體建議,還必須補強通報網絡,加強施虐者的矯治工作,才能有效防治受虐案件,讓兒童和少年免於恐懼的生活。
記者蔣宗裕莊志成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