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烏克蘭人直言難以生活 人權團體籲延長簽證

俄烏戰爭引爆難民潮,雖然政府提供暫緩出境的人道救援方案,但1次僅能在台待30日,在台的烏克蘭裔人直言留在台灣無法自力更生,更擔憂下個月被要求離境。因此,多個人權團體呼籲政府,透過修改既有法規保障在台難民的工作權,並考量延長簽證效期到180天。

在台烏克蘭裔 Shevchenko說道,「台灣人都說這個戰爭都支持烏克蘭,但這些都看起來很虛偽。」

在台灣居住長達3年半的烏克蘭裔人,來台學習中文,靠著街頭表演自給自足,但受疫情影響收入驟減,不得已之下放棄居留證,改申請暫緩出境簽證,但因效期只有30天,讓他連租屋都有困難。

Shevchenko說,「疫情我不要出國,所以只好放棄我的居留證才可以得到 30天的簽證延期,我已經1年半沒有工作證,沒有健保卡,沒有居留證。」

多個人權團體20日舉行記者會,呼籲政府應考慮延長暫緩出境簽證效期,從30天延到180天,除此之外,台灣因缺乏難民法,導致在難民認定上出現困難,若又沒有獲聘根本無法工作,人權團體同時呼籲,政府修訂既有法規,以逐步建立庇護機制。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即使我們在難民法還沒有通過情況底下,剛剛我們有提到說其實就業服務法第51條,有很明確地有一條條文,就是去保障說在台灣獲准居留的難民,是可以享有工作權。」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指出,我國還未通過難民法前,仍有許多應對方法,包含修正就業辦法、居留辦法、就個案放寬暫緩出境簽證的天數等,且實施辦法不應該只在執法單位內部流通,而應該要公開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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