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際漁業報告指台灣涉非法捕撈 漁業署強調未查證、不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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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家海洋暨大氣總署NOAA發布最新報告,點名7個國家與地區涉及「非法漁業」、29個地區涉及「海龜混獲」,台灣在兩個名單中,都是首次上榜。漁業署回應,美方以非營利組織提供的漁工訪談資料作為黑名單依據,有失公允,正緊急向美方接洽。學者認為,我國近年漁業管理已大幅加嚴、改善,但如果真有漁船違法捕撈,政府還是要勇於面對、懲處。
臺灣籍漁船「威慶」上頭的外籍漁工,曾向綠色和平控訴,他們八個月內捕了約100公斤的魚翅,但鯊魚的身體直接丟掉,涉及「割鰭棄身」的違法捕撈。近期美國NOAA發布兩年一度的《國際漁業管理改善報告》,點名台灣包含威慶等3艘漁船,涉及非法轉運鯊魚鰭,另外,也涉及海龜混獲,台灣在兩個黑名單都首次上榜,如果兩年內沒改善,未來對美國出口漁獲,恐遭制裁。
漁業署遠洋漁業組組長林頂榮強調,「對於這樣的資訊,美方在報告的過程當中,並沒有跟台灣方面做查證。」
漁業署主張,該份報告只是引述非營利組織口述訪談,而且該案已是兩三年前發生的事情了,直接這樣點名台灣並不公平。台灣鮪延繩釣協會也大聲喊冤,並且強調今年協會都有發給漁船「海龜除鉤器」,萬一海龜上鉤可以即時放生。
台灣鮪延繩釣協會秘書長何世杰批評,「都是一些道聽塗說,都是沒有經過證實的一些東西,我覺得對我們漁業界非常不公平。」
漁業署遠洋漁業組組長林頂榮表示,「基本上我們漁民不會刻意去捕撈海龜,美國比較在意的是說,美國他們有自己國內的法令,他們是要用比較大型的鉤具,避免海龜會吃到餌料,目前他美國點名29個國家,包括歐盟,包括法國、西班牙、日本,大西洋那邊所有相關漁業國家大概都被列入了。」
但外籍漁工曾指控非法轉運鯊魚鰭的狀況,究竟有沒有發生?學者認為,漁業署仍有責任調查清楚。
海洋大學環境生物與漁業系名譽教授李國添說,「我們怎麼樣去取締,我們怎麼樣去檢查,這次的指控我們必須要正視,但是我們要查明真正的原因。」
我國近年在漁業管理上大刀闊斧改革,學者給予肯定,也同樣努力不應直接遭到抹煞,但不少台灣船東將船登記在國外,海上作業遊走灰色地帶,這方面該如何納管?也亟需漁業署著手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