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審查「跟蹤騷擾防制法」 法務部擔憂跟蹤、糾纏頻率難以明確定義
陳淑敏 王德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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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跟蹤騷擾防制法」,朝野立委共提出十五個版本,強調及早介入機制,明定警察機關可核發警告命令,或透過法院核發禁制令保護被害人。不過司法院憂心難以負荷大量案件,法務部也認為立法上,跟蹤糾纏頻率難以明確定義。
民進黨立委江永昌說明,「在報案後在一定時間,也許是72小時,(警察)判斷能不能核發警告命令,杜絕行為人的糾纏行為,但是我知道警力也會增加負擔。」
內政部在去年十月提出「糾纏防制犯罪法」草案,目前仍在行政院審查,遭立委批評進度緩慢。由於糾纏行為類型多樣,目前立法癥結在於,跟蹤糾纏型態不一,難以明確定義。
法務部認為「反覆、持續」概念模糊,影響刑罰認定。法務部參事張春暉說明,「另外,是否要以反覆,或持續為它的要件,這個再斟酌。假設一次兩次,他的跟蹤騷擾非常重大,是否要排除本法適用。」
民進黨立委羅美玲也質疑,「所謂構成要件,我發現沒有很明確定義。婦團是希望第一時間就能夠處理,可是我們這裡卻說,一年內再次反覆對同一特定對象。」內政部次長陳宗彥回應,「我們的立法政策,是及早介入、及時處理。」
目前朝野共提出十五個版本草案,大多強調及早介入機制,以及對行為人的處遇機制,也涉及性平教育等。內政部表示涉及衛福部、教育部等跨部會討論,仍在蒐集各界意見。
民進黨立委羅美玲也質疑,「所謂構成要件,我發現沒有很明確定義。婦團是希望第一時間就能夠處理,可是我們這裡卻說,一年內再次反覆對同一特定對象。」內政部次長陳宗彥回應,「我們的立法政策,是及早介入、及時處理。」
目前朝野共提出十五個版本草案,大多強調及早介入機制,以及對行為人的處遇機制,也涉及性平教育等。內政部表示涉及衛福部、教育部等跨部會討論,仍在蒐集各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