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新版糾纏犯罪防治法草案 婦團批開倒車
朱鳳治 吳其昌 /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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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一年發生大約八千多件的跟蹤騷擾案件,根據現代婦女基金會的調查,遭到跟蹤最久的案例長達35年,而且92%的跟騷加害人是認識者,內政部十月提出新版糾纏犯罪防治法草案,但婦女團體表示非常失望,認為草案內容根本開倒車。
台灣防暴聯盟理事長王珮玲指出:「他把跟蹤騷擾等同性騷擾,也就是說在他的草案當中,他第一個就是要把性騷擾處理完之後,再等一年再發生,他們才會介入來處理,這個完全沒辦法符合民眾跟現在這個案子,在即時預防的要求。」
我國現行有社會秩序維護法、性騷擾防治三法、或者刑法以及家庭暴力防治法規範跟蹤罰則,但國民黨立委認為,現行並沒有任何一條法律可以即時介入幫助遭到跟蹤的受害者,支持民團的專法納入警告命令及防制令制度,讓警方可以在受害者報案時便即時核發警告命令。
國民黨立委吳怡玎指出:「如果說你的跟蹤騷擾對象是親屬關係的話,確實有家暴法,但是如果是陌生人的話,我們現在大多是用社維法來處理而已,那社維法其實就是罰個三千塊,真的是不痛不癢,完全沒有什麼嚇阻的作用。」
警政署回應,109年版草案結合現行有關騷擾防治的法令,採取漸進規範,讓警察公權力在這類高度主觀的案件中保有緩衝空間,降低國家控制網擴張的疑慮,不過六個婦女團體及專家學者草擬了民間共識版本,希望盡快補齊社會安全的漏洞。
台灣防暴聯盟理事長王珮玲指出:「他把跟蹤騷擾等同性騷擾,也就是說在他的草案當中,他第一個就是要把性騷擾處理完之後,再等一年再發生,他們才會介入來處理,這個完全沒辦法符合民眾跟現在這個案子,在即時預防的要求。」
我國現行有社會秩序維護法、性騷擾防治三法、或者刑法以及家庭暴力防治法規範跟蹤罰則,但國民黨立委認為,現行並沒有任何一條法律可以即時介入幫助遭到跟蹤的受害者,支持民團的專法納入警告命令及防制令制度,讓警方可以在受害者報案時便即時核發警告命令。
國民黨立委吳怡玎指出:「如果說你的跟蹤騷擾對象是親屬關係的話,確實有家暴法,但是如果是陌生人的話,我們現在大多是用社維法來處理而已,那社維法其實就是罰個三千塊,真的是不痛不癢,完全沒有什麼嚇阻的作用。」
警政署回應,109年版草案結合現行有關騷擾防治的法令,採取漸進規範,讓警察公權力在這類高度主觀的案件中保有緩衝空間,降低國家控制網擴張的疑慮,不過六個婦女團體及專家學者草擬了民間共識版本,希望盡快補齊社會安全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