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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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平案件頻傳台大醫院致歉 允強化教育訓練、建立申訴管道
|社會教育部每年4月20日定為性別平等教育日,台大醫院上午舉辦性別平等與性騷擾防治宣導活動,希望深化員工與民眾對性別平等的觀念。由於近期台大醫院爆發多起醫師性騷擾與性侵病患事件,對此院方再度向社會致歉,未來將強化教育訓練、建立申訴管道,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希望重拾民眾對台大醫院的信任與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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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BRT女乘客控遭摸 駕駛獲報停車報警
|社會嘉義BRT公車18日發生女性乘客疑似被男性乘客性騷擾,駕駛獲報立刻把車停靠到候車亭,緊閉車門並且報警處理。婦女團體認為,碰到疑似性騷擾事件,要勇敢制止對方並且向他人求助,也呼籲如果遇到他人疑似被性騷擾,要伸出善意的援手,不要當冷漠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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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平案「小案大辦」缺分流調查 全教會憂投訴武器化
|文教科技性別平等教育法2023年因應Me Too運動大修,近期有立委提部分修正草案。今(15)日公聽會中,多個教團與實務參與者指出,不同的校園性別案件無論情節輕重,一體適用同一套程序,已造成過重業務,不分輕重的調查程序讓投訴武器化,建議制度分流,輕案回歸教育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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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托法通過 托育員違規記點.機構愛設監視器
|台語新聞不時會發生囡仔受苦毒,立法院會今仔日(4/14)三讀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法案新增加托育人員違規記點制度;也規定托育機構愛裝監視器錄影,上無愛保存30工也愛傳到雲端。 若是托育相關人員對囡仔有身心虐待或者是情節重大的性騷擾等,上濟罰60萬,公布行為人姓名和機構名稱。(新聞標題、導言為台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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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托法三讀涉虐最高罰60萬 增訂居家托育員違規記點制
|社福人權剴剴案受到高度關注,也讓兒虐跟幼兒托育再成焦點,立法院會今(14)日三讀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法案新增居家托育人員違規記點制;規定托育機構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至少保存30天並上傳到雲端備份;托育相關人員如果對兒童有身心虐待或情節重大的性騷擾等,最高可罰60萬元,並且公布行為人姓名跟機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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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托法》三讀通過 涉虐、性騷可重罰公布姓名
|生活立法院會今(14)日三讀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明定托育相關人員如果有身心虐待或情節重大的性騷擾等,最高可處新台幣60萬元罰鍰,還會公布行為人姓名跟機構名稱。至於討論已久的監管雲,條文明定托育機構應設監視錄影設備,影像要至少保存30天,希望在發生爭議事件時能還原真相,保護幼兒跟教保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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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女控上機車駕訓遭熊抱 警將教練函送地檢署
|社會宜蘭一名女子10日前往羅東某駕訓班,學習普通重機欲考駕照,她指控遭一名男教練從後座熊抱,還握著她的手,時長3至7分鐘。不過駕訓班表示,是教練怕學員跌倒才坐後座、幫忙攙扶,全案警方獲報後已將教練函送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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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前處長性騷擾被免職 後來閣考著公職
|台語新聞前臺中市交通局公捷處的處長張應當,2020到2024年任職期間,涉嫌性騷擾6名查某下司。臺中市府佇2024年,共伊記2大過免職而且袂使領退休金,依照違反性平法共伊罰30萬,想袂到2025年,伊閣考入去交通部的高公局。監察院今年除了共伊彈劾,懲戒法院4月裁定停止職務。毋過法界認為,現有的公務人員任用方式,猶是有修法空間。(新聞標題、導言為台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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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列6類公司「實際負責人」 性騷員工最重可罰百萬
|生活勞動部昨(8)日公告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明列公司董事、持股比例達20%者、代表人配偶等6類「實際負責人」,如對受僱者有性騷擾行為時,須負與最高負責人相同責任;被害人則無須待公司內部調查程序,可直接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若經認定性騷擾成立,最高可對實際負責人開罰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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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性騷部屬、職場霸凌 前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遭撤職
|社會前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2022年涉性騷被監察院彈劾後,又涉霸凌2位女部屬,監察院調查認定霸凌成立。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今(26)日上午宣判李伯道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不得任律師、不得回任法官職務,自始減少退休金及退養金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