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回美麗灣錢哪來? 台東縣府考慮賣公有地

美麗灣渡假村將由台東縣政府買回,錢從哪裡來?縣府表示,不排除清理使用率不高的公有土地來籌錢。協助居民撤銷環評結論的律師詹順貴認為,買回代表業者可拿回興建成本,也算得上全身而退。而主體建築雖領有建照與使用執照,環團仍呼籲縣府向中央爭取經費拆除。

蓋好卻不能營運,歹戲拖棚十多年,仲裁後,總算確定由台東縣政府買回,但財政窘困的縣府,一年稅收約18億元,這筆金額就佔了三分之一,要如何籌錢?縣府表示,除了節流,還要開源,甚至考慮賣掉使用率不高的公有土地。

台東縣財經處處長盧協昌表示:「它保留下來以後的使用度不高,也怕被占用的部分,我們會清理部分土地,如果有需要的話會處分那個土地,來支援這樣的一個財源的需求。」

至於不用賠償業者損害,只需買回建築物,這真的對縣府有利嗎?協助居民二度撤銷渡假村環評結論的律師詹順貴反而認為,這是讓業者全身而退。

詹順貴指出:「等於是去彌補了建商,興建這個美麗灣飯店主體結構建物的所有的興建成本,所以就讓美麗灣公司其實全身而退,對台東縣政府當然不利。」

環境團體則發出聯合聲明,要求縣府應公開仲裁判斷書,接受大眾檢視,是否有造假或瑕疵?不過居民與環團喊拆的主體建築,事實上有建照與使用執照,為合法建築。

詹順貴律師認為:「一個有效的建物,我們人民很難以把它看待為違章,要求它拆 ,但是既然它是就是說不應該放在那個地方,我們當然是呼籲縣政府應該要拿出這個道德勇氣,恢復原貌把它拆掉。」

鉅額買回的主體建築是否要直接拆掉,縣府已說待各方討論,而環境團體聯合建議縣府應向中央爭取拆除預算、恢復自然海灘。至於業者是否接受仲裁結果,至截稿前尚無法取得回應。


 

專題|土耳其百年震殤 「鬆餅式坍塌」為何釀禍?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