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院校「公私併」 面臨修法、校產處置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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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大學和私立大學是否有機會合併呢?教育部首度正式研議「公私併」的可行性。不過,將來如果真的要推行,將面臨修法,還有校產如何處置等難題。
近五年來,私立大專院校倒閉逐年浮現,我國有沒有可能放寬限制,開放公、私校合併?教育部首度正式研議「公私併」的可行性。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長梁學政說:「教育部根據以下兩個考量評估它的可行性,首先是它要能夠提高高教的競爭力,第二個可能是考量到維持偏鄉的教育能量。」
然而公立大學要聽教育部的,私立大學則是由私校董事會掌管,除了修法,還有校產、校名、治理的主導性、競爭力等難題要面對,該如何增加誘因,說服私校和公校合併?有學者針對校產的部分,建議教育部保留彈性,並且參考民法、商法的資產分割,允許私校董事會保留私校附屬機構,例如醫院、長照中心,做為轉型之後營運使用;在教育方面的校舍等資產,就可以捐贈或併給公校辦學。
中興大學特聘教授武東星說:「其實以目前來說,財團法人也可以做資產分割,所以其實我覺得法令問題不是那麼大,而是最重要的是說私校董事會有沒有意願他願不願意做(資產)分割。」



近五年來,私立大專院校倒閉逐年浮現,我國有沒有可能放寬限制,開放公、私校合併?教育部首度正式研議「公私併」的可行性。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長梁學政說:「教育部根據以下兩個考量評估它的可行性,首先是它要能夠提高高教的競爭力,第二個可能是考量到維持偏鄉的教育能量。」
然而公立大學要聽教育部的,私立大學則是由私校董事會掌管,除了修法,還有校產、校名、治理的主導性、競爭力等難題要面對,該如何增加誘因,說服私校和公校合併?有學者針對校產的部分,建議教育部保留彈性,並且參考民法、商法的資產分割,允許私校董事會保留私校附屬機構,例如醫院、長照中心,做為轉型之後營運使用;在教育方面的校舍等資產,就可以捐贈或併給公校辦學。
中興大學特聘教授武東星說:「其實以目前來說,財團法人也可以做資產分割,所以其實我覺得法令問題不是那麼大,而是最重要的是說私校董事會有沒有意願他願不願意做(資產)分割。」

但也有校長建議,私校如果營運不下去,可依循私校法,先由教育部接管轉成公校後,再進行公校和公校合併,會相對容易。實踐大學校長陳振貴表示,「幾十年前台中的勤益技術學院(勤益科大),它直接捐贈給政府,(建議)經由教育部把私立大學接收之後,它轉公(公立大學)完了以後,變成公公併的公私併。」
回顧近10年,公立大學已經有6件成功的合併案,像是花蓮教育大學併入東華大學;台中技術學院、台中護專,併成台中科大;台北市立教育大學和體院合併成台北市立大學;屏教大和屏東商業技術學院,合併成屏東大學;新竹教育大學併入清華大學;在高雄也有三間科大,合併成一間學校。教育部表示,未來公私校合併,會傾向由公校主導,但也可能導致私校意願降低,所以會鼓勵「先合作、再合併」,達到共識再真正進行整併。
回顧近10年,公立大學已經有6件成功的合併案,像是花蓮教育大學併入東華大學;台中技術學院、台中護專,併成台中科大;台北市立教育大學和體院合併成台北市立大學;屏教大和屏東商業技術學院,合併成屏東大學;新竹教育大學併入清華大學;在高雄也有三間科大,合併成一間學校。教育部表示,未來公私校合併,會傾向由公校主導,但也可能導致私校意願降低,所以會鼓勵「先合作、再合併」,達到共識再真正進行整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