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質疑社宅租屋補貼 盼訂「可負擔標準」

薛宜家 林志堅 /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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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蔡英文競選連任時承諾,要把租金補貼由現行6萬戶擴大為12萬戶,不過被民間團體質疑,現行租金補貼是「弱勢和弱勢競爭」,中央應該儘速訂定「可負擔標準」,讓補助比例更合理。

住宅法修法後,社會住宅增加,內政部也將在今年提高租金補貼的戶數,預計到下半年會有12萬戶受惠,是目前兩倍,不過民間團體質疑,租補亂象不斷,除了民眾可能因為房東不願意配合,領不到補助,補助的標準太過齊頭式,很多弱勢者還是無法負擔。
 
台灣芒草心慈善協會秘書長李盈姿說:「我們自己服務的(受暴)婦女來講,她們的月平均收入是2.1萬,但是她還要照顧小孩,所以她可以負擔的租金是落在七、八千元,甚至更低。」勵馨基金會社工諮商部處長李玉華說:「有沒有辦法為一些負擔能力低的這些單身的人口群,再有更多的考量,其實我們也一直很期待。」

民間團體直言,若中央沒有租金補貼的可負擔計算基準,目前補助的確會造成弱弱相殘。對此內政部回應,其實在前年已經完成可負擔計算基準的委外研究案,去年一整年都在北東南東舉辦座談,但地方政府反應太複雜,有執行困難,目前朝簡化方向努力。
 
內政部營建署國宅組組長歐正興表示:「今年雖然是要擴大到12萬戶,對於分級這樣的一個規定,做法會持續跟地方政府來做協商。」內政部強調,會在租屋政策上持續調整,像是以往,租屋補貼的申請一年只有一次,錯過就要再等一年,今年下半年起,申請期間會改成每年兩次,也是希望讓租屋族更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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