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院今天公布《台灣深度減碳政策建議書》,提出3項政策建議,包含規劃我國深度減碳途徑、建立對話平台並以公眾審議程序開展社會溝通,並且訂定氣候變遷法,作為施政參考方向。 2016年巴黎氣侯協定生效後,台灣主動訂出以2005年為基準,2050年時減排50%的目標!但中研院環境變遷研究中心6號公布台灣深度減碳政策建議書指出,目前的措施還不夠。 台灣深度減碳政策建議書撰擬小組召集人王寳貫院士說:「溫管法在2050年所規劃的人均排碳量,我們台灣大概是5點多噸,可是你要達到這個大概2度C的範圍裡面,你大概需要人均1點7(噸)左右。」 體現台灣2度C的減碳承諾,並回應跨世代的倫理價值,中研院環變中心研議小組提出三項核心倡議,立即啟動台灣深度減碳途徑;以多元利害相關人對話平台及公眾審議程序,開展社會溝通,以及推動氣侯變遷法。 王寳貫說:「你要把這個溫度控制在2度C之內,並不是只有控制溫室氣體減量這個辦法而已,還有其他很多,比如說你新的能源的開發還有你節能的措施。」 環保署回應,以過去十年國際統計來看,台灣二氧化碳的排放呈現平緩趨勢,和日本發展很相近,採取的作為是有效的。 環保署環管處副處長 黃偉鳴表示,「新加坡像韓國像中國,其實他的成長率都高過我國,但是我們接下來要花更多的時間來讓這個溫室氣體能夠再往下消減。」 環保署說還得持續努力,中研院提的建議與理念,將陸續評估再納入政策,而今年將公布第二階段的階段管制目標,與減量責任的分配,到時與各界的對話,以及公聽會場次都會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