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自主法」預立醫療須自費 民眾意願低

賴淑敏 蔣龍祥 /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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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8374186a.jpg安樂死是否合法化?一直備受爭議,衛福部表示明年即將上路的「病人自主權利法」是比較可行的方案,只要是末期病人、不可逆轉昏迷、永久植物人等簽署預立醫療決定者,就可自主選擇接受或拒絕維生設備,不過醫改會最新調查發現只有半數醫院考慮提供服務,衛福部希望明年每一縣市至少有一間醫院願意配合執行。

今年5月,澳洲年齡最老、104歲的科學家古道爾,因為年事已高、身體功能逐漸退化,希望有尊嚴的結束人生最後旅程,到瑞士接受安樂死;無獨有偶,荷蘭一名29歲的癌末男性,原本認真治療抗癌,後來止痛劑也無效,無法入睡,讓他考慮是否執行安樂死,「我自己決定安樂死的瞬間,死了也好,這是我自己的信念,我覺得這樣做就好了。」

反觀國內,安樂死仍有許多爭議,衛福部表示,明年即將上路的「病人自主權利法」,是比較可行的方案,只要是末期病人、不可逆轉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者,而且有簽署預立醫療決定者,就可自主選擇接受或拒絕,電擊等維生醫療設施及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等醫療照護,不僅減少患者臨終痛苦,也讓患者得到尊嚴。

不過醫改會最新調查發現,目前提供安寧療護的82家醫院中,只有約半數、37家醫院考慮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簡稱ACP,甚至有四個縣市,沒有醫院願意做。而在需求端部分,有七成六民眾願意接受預立醫療,但在告知需自費2千元諮詢後,有意願者只剩下四成四,醫改會研究員楊東麒說,「也許它(醫院)去做其他的呼吸照護病房、洗腎病房,他們的收入反而更高。」

衛福部強調,病主法推動初期,希望每一縣市至少有一間醫院、願意配合執行。而根據了解,目前允許積極安樂死或陪伴性自殺的國家,有瑞士、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等,法國則正在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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